外资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3:31
232 人看过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整理如下: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36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给予补偿
48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当终止听证
6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339人看过
-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5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
25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
词条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最新文章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外资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应予终止?外资企业终止注意事项的说明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5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上述第2、3、4项所列情形,应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外资企业如
-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经营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1)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2)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3)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
-
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听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4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1、当事人死亡或者组织解散满3个月,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3、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
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况如下: (一)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不足以防止发生下 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哪些情况下应当予以逮捕?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况如下: (一)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不足以防止发生下 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