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42:03 357 人看过

一、应该怎样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1、可以通过判断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对于没有约定债务偿还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还款请求的时候,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3、按份债务人,在对外承担债务之后,对于超过自己本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二)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三)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行为。

(四)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

债务可以被划分为连带、或者是按份债务,此两种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各债务人需要承担的都是连带责任。故此只要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后,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或者是多个债务人提出债务的偿还请求。按份债务人对外承担超过自己份额部分的债务,可以向其他按份债务人追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应该怎样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应该如何确认身份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人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和建筑公司之间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合同形式、主体、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虽然石子是王某的,也是王某送的货,但王某送货是李某安排的,建筑公司有理由确认是李某的货,建筑公司按照合同与李某结清了货款,并无不当,王某应当向李某追偿。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李某之间没有买卖关系,王某通过李某介绍,把货售给了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出具有收条,足以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王某履行完毕卖方义务,建筑公司应当支付给王某货款。李某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否定不了王某、建筑公司之间发生买卖关系的事实。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民事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选择何种内容订立合同,取决于缔约双方自由协商,一旦生效,对于缔约双方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合同作为缔约者协商一致的产物,对于非缔约人的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合同内容禁
    2023-05-02
    489人看过
  • 免责债务下,受益人是否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在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由第三人承担债务时,可证明债权人已经同意由该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承担合同即应有效。而原债务人因此免除债务,对其并无不利,所以一般不会予以反对。即使反对,因第三人自愿代其履行,债权人也愿意接受,自无使债务承担合同归于无效的必要。但在有偿的债务承担中,因第三人履行债务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或者消灭自己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则可能影响债务人的利益。例如原债务人负有向债权人交付某种货物的债务,第三人另以同种类货物代其履行,即可能造成原债务人的货物积压;原债务人事后向第三人履行可能较向债权人履行更为不利等。在这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该第三人提出异议,并可对抗该第三人对自己的求偿请求权。在实务上,处理时应使该第三人就债务承担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以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不受债务承担的影响。免责债务承担与物的担保的关系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移转
    2023-07-03
    324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是否应对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偿还负责?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款。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但是需要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
    2023-07-10
    449人看过
  • 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有:1、共同债务人在共同债务中,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2、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3、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责任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023-08-03
    353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承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将债务转给他人的责任
    在担保关系中,只要债务人不变的,担保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借条没有写担保人有效吗借条没有写担保人也是有效的,设立担保人只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性的借条,只需要债务人写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日期等内容,然后签字确认,署上日期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2、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
    2023-03-10
    317人看过
  •  合伙人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在一般情况下,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应该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连带责任问题合伙企业是
    2023-10-25
    56人看过
  • 遗产确认: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对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般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而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继承人依法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
    2023-07-08
    82人看过
  • 夫妻债务:老公欠债,老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典对于老公欠债老婆是否要偿还有如下规定:1、分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老婆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个人债务则以个人财产偿还;2、老公欠的债,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般是夫妻的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负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
    2023-07-03
    103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能够承担股份的债务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债务义务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负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2023-08-11
    296人看过
  • 经济合同中按股份承担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
    2023-03-04
    253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需要承担债权转让的责任和义务
    债权受让人不承担转让人的义务。债权的受让人一般只享受债权而不承担转让人的义务,但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与受让人进行了相关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的,债权受让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一、赠与合同可以转让吗可以转让,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
    2023-06-29
    115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有责任为欠债人的债务承担?
    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存在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或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或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情况的,保证人不能以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经强制执行为理由拒绝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该债务。欠债人不还,担保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欠钱不还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
    2023-07-06
    460人看过
  • 继承人在清偿债务中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继承人应该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该缴纳的税款还有债务,如果全部的遗产都不够清偿税款和债务的,那么直到把遗产用完,剩余的债务和税款被继承人可以不用承担。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为其适当地保留一部分遗产。如果又存在法定继承、遗嘱、遗赠的,应该首先用法定继承的遗产去清偿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据此,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的,应当明确偿还的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限额内,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尚未分割的,应以共同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如共同继承的财产已分割的
    2023-07-01
    91人看过
  • 父亲债务逾期,遗产继承人是否应承担偿还责任?
    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父亲欠债死后子女要还吗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李民的父亲2004年2月向我借款6万元做生意,期限3个月
    2023-07-17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涉及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1.公司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按份之债的效力怎样,应该怎样分担这个债务的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问题:按份之债效力是如何回答: 第 一、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受领、履行、迟延、免除或未履行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不发生影响。 第 二、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
    • 无人继承的债务能否要求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7
      债权人可以要求用被继承人无人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怎么样能清楚确认是债务担保还是债务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债务承担是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就是债务承担。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是债务担保。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否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