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是民法中的一种现象,涉及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阴合同被认为是有效合同,而阳合同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无论是阳合同还是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两份合同均无效。
在阴阳合同中,阳合同通常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而阴合同则是当事人所表达的真实意愿表示,因此被认定为有效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两份合同均无效。
【 阴 阳 合 同 法 律 效 力 分 析 】
阴阳合同是指在同一事项上,签订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对外的一份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以下规定: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非常重要,需要谨慎对待。只有内容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两份合同均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以免遭受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商铺阴阳合同交易风险评估
451人看过
-
阴阳合同是否能保障租赁权益?
424人看过
-
征税参考评估价杜绝“阴阳合同”
228人看过
-
阴阳房产合同是否能够得到法律认可?
236人看过
-
二手房计税交易评估杜绝阴阳合同
100人看过
-
二手房阴阳合同能否得到法律认可
226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房管局还没评估阴阳合同,此合同有效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一般来说由于“阳合同”中签订的内容不是买卖双方真实的意图,所以“阳合同”无效,而“阴合同”虽然见不得光,但却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此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是合同内容合法。倘若发现有人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比如为了避税那这就违反了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贷款评估价阴阳合同怎样写明的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买卖二手房时,购房者提出贷款申请了,银行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评估,后给出一个专业的评估值。参考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房龄、地段、户型、公摊等等。 通常房屋评估值比实际成交价要低10%-25%左右,所以如果业主咬住不愿意还价,而你又的确想买下这套房,那么你得多准备10%-25%的首付款。
-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 如何认定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一、什么是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二、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对于阴阳合同的效力,目前为止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效力的判断主要有以下几点: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
-
阴阳合同是指什么?如何认定阴阳合同?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13由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通常不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因此其效力为不确定。而“阴合同”则被视为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有效合同。只要“阴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短期内很难完全消除。因此,老百姓、政府机构和法院都清楚这一点。在司法审判方面,一般会根据违约情况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差价
-
股权转让中的阳阴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益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股权转让当事人签订了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 一般而言,对外公开的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另一种是只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阳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仅仅是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签订的,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该合同是无效的,可申请撤销。 阴合同的法律效力: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只要没有其他无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