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05:10:21 425 人看过

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关注,加上现在的社会环境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污染环境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我们赖以生活的环境被破坏,我们的身体健康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疾病会发生,其中好多是以前根本没有的疾病。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频繁的去医院就医,最近几年医院关系十分紧张,源自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情况的出现。像这类事件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听说或者碰到。大家都知道如果因为医护人员的犯错等过失导致病人的身体和心理受到严重的损害,呢么医院和相关的医护人员必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医疗事故主要是指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医院有关诊疗条例、工作制度等规范法律法规,从而因为误诊、治疗方法不当或者操作失误等行为导致病人身体及精神严重受到损伤,或者因为医疗人员而错过了病情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损害病人身体精神的事故。

所谓医疗损害指的是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对病人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关于医疗损害主要包括导致病人的残疾、器官受到严重损害,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情况。此外医疗损害还包括对病人的精神、隐私权的损害等,还有对病人的财产的损伤。

我们要想清楚的了解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那么先要弄明白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

1.性质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属于行政的范畴,而医疗损害是属于民事上来说的。

2.程度上来说,医疗事故要严重于医疗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的一定存在医疗损害,反过来存在医疗损害的不一定能达到医疗事故的范畴。

3.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各省市的专业的医学会来鉴定的,而医疗损害需要有社会上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4.

涉及到医疗事故的一定最后医院或者医疗人员不但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而医疗损害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的范围要比医疗事故大,范围广,只要医院及医护人员给患者造成了身体、精神等的损害就构成医疗损害,而只有到达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

关于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1.法律方面,医疗损害的相关案件和医疗事故涉及的相关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

2.医疗的鉴定方面。医疗事故的相关的赔偿案件一般需要有医疗事故技术的机关来进行鉴定,比较专业,而医疗损害的赔偿需要有司法部门鉴定。

3.赔偿金额、项目等上面两者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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