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看押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43:07 380 人看过

看押对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戒具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嫌犯权利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与监狱区别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自2010年以来,看守所全部对社会开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对外媒开放,包括美*社、法*社、英国《卫报》在内的50多家境外媒体参观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触犯了我们国家法律的都可能会在看守所进行关押,但是对于一些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就不能进行关押,看守所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并且也存在包我犯罪嫌疑人的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看守所收押对象是什么,守所与监狱区别是什么
    看守所收押对象: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看守所与监狱区别: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
    2023-02-20
    328人看过
  • 看守所是监狱吗,看守所探监条件有哪些?
    一、看守所是监狱吗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二、看守所探监条件有哪些(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
    2023-06-21
    309人看过
  • 看守所收押对象具体是哪些人,与监狱的区别在哪里
    看守所收押对象: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看守所与监狱区别: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
    2023-06-28
    58人看过
  • 哪些疾病看守所不羁押,有哪些规定?
    一、哪些疾病看守所不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收押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
    2023-04-28
    225人看过
  • 看守所收押标准
    有期徒刑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一、拘留证是由谁签发谁执行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刑满释放证丢了怎么补办释放证明丢了需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个证明信,由本人带上有效的证件到以前服役的监狱就能补办释放证明,把释放证明存根复印件补了回来。《释放证明书》是指看守所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释放通知书》后,为被释放人开具的释放凭证。制作《释放证明书
    2023-03-08
    386人看过
  • 哪些情形看守所不予以收押
    一、哪些情形看守所不予以收押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
    2023-06-17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看守所看守所看守所羁押人民法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拘留所羁押人员和看守所羁押对象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拘留所与看守所羁押对象的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拘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如果同时触犯了多项法规,并罚后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天;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尚未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七天。
    • 看守所的刑事案件,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5
      看守所是依据刑法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进行设置的,其关押人员多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经判决的、刑期不足一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中的人,通常是造成了严重社会后果,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一般会被关押在这里等待判决。通常需要等待3个月左右,案件较为复杂、取证审理繁复的也有可能会等待一年半载才能出判决。如果判决无罪则可以被释放回家,判决有罪,则会被依法移交至监狱进行服刑。刑
    • 看守所有哪些病才被羁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0
      看守所不宜羁押的病有:精神失常、重度传染、怀孕、哺乳期妇女不能羁押。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 看守所对拘留的处理对于看守所人的羁押期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6
      看守所在羁押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