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毁损的担责是一般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一、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六)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
(七)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八)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九)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十)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有哪些要求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要的条件有:
1、合同已经成立;
2、标的物已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给买受人;
3、当事人对风险承担无其他约定;
4、风险从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三、快递员承担顾客拒签的损失的有哪些
承担被快递员拒验货导致顾客拒签的损失的有: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消费者有权检查货物,如果货物不合格,消费者可以拒绝,这意味着货物的交付没有完成。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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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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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后房屋损坏,中介应不应该负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0首先,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中介是应该负上一定责任的,因为中介并无完全向买主说明房屋情况。中介对所代理的房屋的状况有义务想买主予以充分的说明,让买主对于所购买房子的各方面是否完好,无不良现象。而买主如果购买后发现有所损坏,这个中介应该负上责任。其次,业主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业主有义务确定交到你手上的房子是完好的,而作为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除了业主,中介方面要检查房屋情况外,楼主本身也是需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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