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不应小于公民个人所受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30:37 265 人看过

据4月3日《新京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4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并计算出作为检察院违法侵犯赔偿请求人日平均工资的标准---63.83元。虽然这一赔付标准已经比上年度提高,但仍未脱离平均主义的思维窠臼,难以实现国家赔偿不低于公民个人所受损失的司法公正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述赔付标准,是对《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的具体化,该法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然而,这一规定并不能从本质上体现我国宪法有关国家赔偿的规定。公民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是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的: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是将公民所受到的各种损失予以尽可能准确的估算后,以支付金钱的方式承担的侵权责任。法律必须体现社会正义即体现社会公平的本质,国家赔偿应当涵盖公民在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中所受的各种损失,且赔偿数额不应低于所受损失。以检察院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为例,通常并不仅仅侵犯公民的劳动权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还势必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以及因丧失人身自由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等等。然而,《国家赔偿法》的上述规定,却将有关违法机关对公民多项权利的侵犯和应有赔偿统统简化为一项误工损失费,而未考虑人格尊严、名誉权等精神损害的赔偿。

同时,上述规定也不符合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国家机关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不是全体公民或全体工薪人员,而是特定的个人。但是,上述赔偿额的计算,却无视赔偿请求人的国籍、职务、年龄、技能、收入、受损情况不同的事实差别,采取了一刀切的计算公式,对于无业流浪者等收入水平较低的人来说,也许比较划算,但对于科学家、企业家、外籍高管等高收入人员来说,赔偿显然远远低于其所受到的损失,无法体现法律的公平。

国家赔偿,要做到绝对精确显然很困难。但是,比较准确地估算出侵权行为给个人造成的损害(包括误工费)不仅有必要,通常也是能做到的。职工日平均工资,只是一种参考,适用于收入水平低于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或没有工资收入的人们。如果赔偿申请人能够举证证实自己的损失额,哪怕赔偿额大大高于上述平均数额,也应予以赔偿。国家赔偿额的计算,不应是对公民侵权赔偿额的最小化计算。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议对施行10年的《国家赔偿法》予以修订。希望对上述不合理、不合情也不符合法律公平本质的规定,能尽早予以修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误工费相关文章
  • 对于国家赔偿哪些侵权损害
    国家赔偿范围分为行政赔和刑事赔偿一、行政赔偿范围:侵犯人身权:(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侵犯财产权:(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刑事赔偿范围:侵犯人身权的:(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
    2023-02-21
    31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为保障公民、法人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此前二审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第三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精神损害赔偿也被写入了草案。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国家赔偿案件情况千差万别且实践经验不足,草案并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关司法解释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对此,一些委员和代表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原则,随意性大,操作性差,法官的自由裁量与当事人的请求之间存在扯皮空间,不利于案结了事、息诉服判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计算标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反复研究认为,考虑到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等权利,案件情况千差万别,非常复杂,
    2023-02-04
    488人看过
  • 受害者应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受害者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一、国家赔偿法的复议流程是怎样的国家赔偿法的复议流程: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指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应当调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同时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与请求人就赔偿数额、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协商。复议机关应当听取赔偿义务机关的意见。二、国家赔偿法办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的办理程
    2023-03-23
    122人看过
  • 国家赔偿损害类型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的种类有哪些1、过错原则由于国家赔偿制度是从事侵权赔偿制度发展而来的,因而民事侵权制度中确定归属
    2023-03-21
    307人看过
  • 工人受伤属于损害赔偿吗
    一、工人受伤属于损害赔偿吗工人受伤后,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赔偿,如果建立劳务关系的,按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两者都是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
    2023-04-18
    109人看过
  • 国家赔偿,向受损人追偿应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赔偿追究责任的方式一种是进行追偿,另一种是进行追责。一、欠别人两百多万可能会产生哪几种后果欠别人两百多万可能会产生两种后果:1、被民事追究责任;2、被刑事追究责任。因此,如何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欠款初期找到突破口,积极与贷款人合理协商,收集和定位自己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证据,促进双方和解或公安法律的支持,让自己分割刑事诉讼尤为关键。如果这种前置措施做得不好,可能会发展成刑事起诉,一旦刑事起诉开始,停下来将非常困难。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债务人确实有能力偿还,但如果采取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被监禁。二、负责赔偿装修引起财产损失的都有谁呢如果装修工人是接受业主雇佣进行装修,那么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雇主承担责任。装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如果装修工人是接受装修公司指派进
    2023-02-16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工费
    词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误工费
    相关咨询
    • 因家暴导致受害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0
      依据法律规定,家暴导致受害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赔偿。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多少的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的。 是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 国家赔偿不包括哪些损害赔偿,我国的国家赔偿不包括哪些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赔偿排除了以下的损害赔偿:(1)立法赔偿。在有些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也可能引起国家赔偿,我国的国家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2)军事赔偿,即军事机关在作战、演习等活动中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所给予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军事赔偿。军事赔偿不在国家赔偿范围内不等于不赔,而是按照特殊的规定予以赔偿。(3)公有公共设施的损害赔偿,大多数国家的国家赔偿由两类组成,一类是运用国家权力所造成的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应赔偿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 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对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一般包括:医药治疗费、误工工资、治疗期间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必要的住院费和专人护理费、因伤致残的生活补助费、以及致人死亡的、、由死者生前的人的生活补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 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一般包括:医药治疗费,误工工资、治疗期间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必要的住院费和专人护理费,因伤致残的生活补助费,以及致人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