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在有限公司中,一旦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应该怎么承担
一、公司债务股东应该怎么承担
1、公司股东需要根据不同职责承担不同债务:
(1)公司债务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其认购的公司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对于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其对于公司债务应当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作为股东出资时要注意什么
作为股东出资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4、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东需要分摊债务吗
148人看过
-
公司亏损时,股东如何分摊债务
390人看过
-
公司清算时股东是否按比例分摊债务责任
155人看过
-
隐名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是否可以
220人看过
-
老人是否可以要求子女分摊债务?
29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可否要求公司分红?
345人看过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
公司股东的公司负债可否要求公司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3一般不需要。 首先,公司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的债务是不需要股东来承担责任的。在股东有限责任的规章制度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再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
-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9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
倒闭的公司股东是否能要求赔偿债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说的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话,股东是以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来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赚钱倒闭后,股东的责任就没了。债权人不能就公司的债权对股东主张偿还。
-
股东可否起诉公司债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8个人债务不能直接查封公司财产,但其在公司的股份可能会保全。法人个人欠债,法院冻结公司账户的,公司可以依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
-
股东要求公司解散债务清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8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的不承担。 风险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