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5:13:31 362 人看过

一、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1、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如下:

(1)联系。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2)区别: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

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等同吗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才能销赃或者自用。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例如,同是公共财产,盗窃、诈骗的,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贪污、受贿的,属于贪污、受贿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由此可见,犯罪对象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根据与标准。当然,在同一类犯罪中,犯罪对象有时可以起到划分各种犯罪之间界限的作用。例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是因为对象不同而划分出不同的罪。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就在于对象不同。前者破坏的是飞机、火车、船舶等;后者破坏的是桥梁、隧道、铁轨之类。伪造货币罪、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区别,也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和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1、侵犯的法益性质不同(前者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根据所教唆的犯罪性质确定)。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后者是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3、对象要求不同(前者对被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定;后者要求教唆对象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4、故意内容不同(前者是对传授犯罪方法具有故意;后者是对所教唆的犯罪具有故意)。5、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的,即使被传授的人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二者也不成立共犯;如果被教唆的人犯被教唆的罪,则二者成立共犯)。6、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而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罪名,没有独立的法定刑)。(二)两者的联系:1、如果行为人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原则上从一重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
    2023-03-04
    374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一、刑事被害人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或物。体现犯罪客体。相同的犯罪对象,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如公共汽车被破坏,这一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犯罪客体,可以是公共安全的社会关系(在行驶中被破坏),也可以是公共财产所有权的社会关系(在车库中被破坏)。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如脱逃罪;有些犯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特定的对象,如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行为方式等的改变,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进而阻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对社会造成危害。人们对于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过程,往往开始于对犯罪对象的感知,通过对其受犯罪作用情况的检验分析,进而认识到其所代表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危害的情况,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构成犯罪的性质。从类型上看,犯罪对象包括物体和人体两种。物体是指
    2023-04-13
    403人看过
  • 犯罪心理学解析,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一、“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概念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二、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特征。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则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2.相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在犯罪人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就已独立存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
    2023-04-13
    2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与犯罪对象
    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罪一般是指,因为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被严重损害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一般是指,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已获得行医资格,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一、住院后打吊针后突发心梗死亡算医疗事故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是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2023-03-09
    497人看过
  • 犯罪对象属于犯罪客体吗?
    一、犯罪对象属于犯罪客体吗?1、犯罪对象不属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电线,某甲盗窃的是库房里备用的电线,某乙盗窃的是输电线路上正在使用中的电线,那么前者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一是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一是危害公共安全。(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走私淫秽物品罪,其犯罪对象只能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而像偷越国(边)境罪,脱逃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
    2023-12-08
    199人看过
  •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区别与联系
    1、概念不同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经完成犯罪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一、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
    2023-02-14
    310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一、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一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交叉在一起的。在西方,罗马法时期有了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也逐渐有了区别。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过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二者在行为构成上和违法性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五个方面: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一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3、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构成犯罪的实质要件。而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往往只是及于个体或集体,一
    2023-06-07
    153人看过
  • 犯罪集团与集团犯罪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构成犯罪集团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第一、犯罪集团从一成立开始就是犯罪组织,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所有的组织成员均系为了共同的犯罪目的而走到一起。而单位犯罪中的单位系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合法成立的,它们的成立是为了合法经营,只是在成立后,单位领导受利益驱动而决定犯罪的。单位里的其他员工在加入该单位时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对公司领导的犯罪决策并不清楚,也没有参与单位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第二、集团犯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即一个专门从事犯罪活动犯罪集团组织的成员。而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023-02-18
    247人看过
  • 帮信罪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么
    一、帮信罪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么1、帮信罪犯罪客体不是犯罪对象,帮信罪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一些犯罪的必要要件。3、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5、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表象。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
    2024-01-20
    312人看过
  •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与联系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相应之处是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处。不同之处有: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侮辱罪与诽谤罪一般判多久呢?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和诽谤罪属告诉的才处理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023-07-19
    215人看过
  • 走私罪与逃汇罪的区别与联系
    走私罪与逃汇罪的区别有:1、走私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而逃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2、走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逃汇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3、走私罪的对象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而逃汇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逃汇罪的主要行为有哪些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2023-08-18
    352人看过
  •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等同吗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
    2023-02-17
    121人看过
  •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与联系
    两者的区别如下:1、构成诈骗罪的核心条件是行为人以欺骗方法使受害人“自愿、主动”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2、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一、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2、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
    2023-03-09
    257人看过
  • 刑法犯罪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有什么区别?
    1、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具体如下:(1)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而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则具有结果属性。(2)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3)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而具体的危险则要看它的具体危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两者是否能结合在一起了。2、简单的说,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具体危险犯是“环境行为=危险”,而抽象危险犯是“行为=危险”。3、如何区分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还有一个较为取巧的办法,就是通过法条判断这个罪名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如果在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注意区分基本罪状和加重罪状)中出现“危及、危险、危害”等昭示危险的词汇,那么这个罪名大概率就是具体危险犯。如果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
    2023-06-20
    43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简述犯罪客体的概念及与犯罪对象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区别又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概念:犯罪客体,犯罪行为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对象,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对象.联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本质内容.区别:1、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3、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4、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
    • 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区别分别在哪几个方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犯罪客体,犯罪行为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对象,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对象。一、两者的区别: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
    • 我想咨询一下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07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为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区别?举个例子可好?客体是被侵害的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21
      根据通说,犯罪客体是侵犯的一种社会关系。对象是具体犯罪行为施加的对象。比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对象是具体被杀的人,可长笭拜蝗之豪瓣通抱坤以是小明,可以是小红,也可以是隔壁的老王。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联系与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同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均有其社会危害性,所以也被纳入刑法规定,成为运用国家强制力进行打击的行为。案件情节是多种多样的,在审判实务之中,犯罪分子行为未逞,需要辨别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