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从1998年7月22日(含当天)起实行。凡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既可以在父亲也可以在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已经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现要求迁往父亲常住
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婴儿,可按现行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准予办理落户手续;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根据《通知》第一条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他们的落户问题;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已随母落户、尚未成年且要求投靠父亲迁往
城市落户的,可以本着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分期分批逐步解决他们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对其中的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对计划外生育未经计生部门处理的,公安部门在办理婴儿入户手续时应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
二、解决夫妻分居的户口问题,以投靠人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的实际连续居住年限为条件。居住年限以公民办理暂住登记的期限为准,年限长短由各地自行规定。但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5年内不办理投靠配偶入户城市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应准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要投靠的子女。
四、农业户口的男女青年结婚后,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农村女青年与城镇(或部队、港澳台同胞、华侨)男青年结婚,女方要求将户口迁到男方农村父母处,应予准迁;女方要求不迁出户口的,应予保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注销其户口。
五、认真做好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城市落户的试点工作。按公安部公通字〔1998〕65号文要求,由省公安厅确定一至二个试点城市,报省政府批准后可进行试点工作。被选定的试点城市应根据《通知》的要求及省政府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入户条件和试点实施方案,报省公安厅审定后实施。
六、广州、深圳市对于到当地落户的,应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前提下,按城市人口发展规划和城市综合承受能力,通过严格入户条件,控制人口机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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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公安部将怎么展开工作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1今年7月1日,全国所有县(市)已全部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实事求是设置受理点,严格执行工作标准,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实现群众不再为办证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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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怎样解决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20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劳动者主观随意性很强,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不愿意接受法律的约束。即便劳动者知道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迫于就业压力或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害怕老板“炒”自己的“鱿鱼”,不敢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受害的往往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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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如何公开征收无户口人员的意见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8(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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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管辖法院的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个体工商户管辖法院民诉法之所以这样修改是借鉴《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该条内容为:“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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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务员转业工资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1一般个人档案中都会有记载,在年龄方面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