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征收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4:40:25 341 人看过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进一步提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

1、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全面坚持阳光征收,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信息化公开目录和范围,对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3、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答复工作依法、规范。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对于申请信息公开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方式,认真办理,及时答复申请人。要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4、要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查询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5、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也就是指政府主动或者依申请将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中掌握的公共信息依照法定的程序、范围、方式、时间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成员能够方便地获取和使用这些信息的制度。

三、市房屋征收的补偿情况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补偿情况,包括分户签约情况、房屋补偿单价、补偿方式、奖励情况等内容都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合计七项内容,都要纳入信息公开的内容。

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下发通知,进一步细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方式,明确需要公开的内容,并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范围和方式,便于市、区(县级市)房屋征收部门操作。

该局还将会同市征收办加强对各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

对于中国公民来说,申请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为了维护他们作为公民的知情权,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征收的相关问题就得以解决,征地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因为各个城镇的发展需要总是会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征地拆迁征地为了城镇的未来发展。解房屋征收相关的知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
    2023-04-01
    169人看过
  • 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税有哪些?1、一手房屋交易(一)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二)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2、二手房房屋交易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
    2023-05-02
    290人看过
  •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答:(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答:(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答:(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2)集体土地
    2023-05-04
    204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相关知识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
    2023-05-05
    133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及相关特征
    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siveright)。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主要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2023-04-29
    161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及相关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一、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由其取得的经济利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二、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哪些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通过专利保护,专利保护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通过商标保护。当事人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3、通过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人可以采
    2023-03-15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6
      房屋买卖相关税费以及计算方法为: 1、契税:90平米以下的是1%,90-144平米的是1.5%,超过144平米的是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总价的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 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相关知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6
      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相关知识是: 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申请信息公开是否征收费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5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 申请信息公开是否征收费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 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征收费用?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