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绿化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20:01 241 人看过

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步伐,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自1999年起改革现行的绿化养护管理体制,实行新的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

改革原有的绿化管养经费划拨方式,按照“转换机制,明确职责,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指导思想,对绿化管养采取“招标承包、工效挂钩”的措施,进一步调动各级绿化部门建设绿地的积极性,提高绿化管养水平,使城市绿化管养逐步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

二、具体办法

(一)市、区绿化管养职责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核定各区绿地面积和行道树数量;负责制定统一的管养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编制年度管养经费计划,经市建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城市维护费计划和绿化收费支出项目;负责对各区绿化管养进行考核检查评比,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核定各区实际绿化管养经费。

各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各项管养任务;负责绿化管养的招标承包,并签订管养目标责任状;负责对绿化日常管养进行指导和督促,加强自查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兑现绿化管养承包队伍的管养经费。

(二)绿化管养范围

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合理界定绿化管养范围,原则上各区范围内的绿地和行道树由各区负责落实养护管理。因全年摆放草花需要,市区中心地段的延陵东、西路分车绿带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组织养护管理。外环路绿化仍由外环路管理委员会统一种植管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业务指导。

(三)绿地和行道树等级标准

绿地按其功能、类型、建设标准和植物配置情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基本等级;行道树按其胸径规格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制定。

(四)管养经费核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行绿地和行道树管养经费分别接平均每平方米每年3元和每株每年15元的标准核定(其中含有关劳动保险费用),并列入年度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和绿化收费支出项目中。从2000年起,每年净增的绿地和行道树管养经费分别由城市维护费承担60%,绿化收费支出项目中承担40%。

(五)考核办法

1、实行市、区两级考核制度,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根据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各区的绿化管养质量进行检查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计分考核的办法,具体核定实际绿化管养经费;

2、绿化管养经费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考核前,按当年核定的经费计划预付80%,其余部分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核发。经费核拨形式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达;

3、对管理不善导致绿地和行道树被损坏的,由各区负责进行恢复;

4、各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于年终对经过调整改造,质量、挡次有明显提高的绿地和规格超过原定等级标准的行道树提出提高管养经费等级的申请,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核准后按新等级实施;

5、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对各区绿地面积和行道树数量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而减少的绿地和行道树,按实际管养时间核减相应的管养经费;

6、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每年组织绿化管养质量评比竞赛,以达不到管养质量标准而核减的管养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对各个等级管养质量较高的绿地和行道树进行表彰和嘉奖。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郊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公园、居住区公共绿地及交通管养的绿地除外)、道路绿地和行道材。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1999年1月起实施,试行1年。

各辖市可参照执行。

附件:

一、常州市市区绿地和行道树等级标准

二、常州市市区行道树管养质量考核标准

三、常州市市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管养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一:常州市市区绿地和行道树等级标准

一、绿地按其功能、类型、建设标准和植物配置情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基本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甲级绿地

1、绿地位于城市生活和交通中心,绿化综合功能的发挥较为显著;

2、绿地类型主要为广场、小游园、街头绿地、分车绿带、交通转盘、道路绿化带等;

3、绿地内有一定的游慈设施,建设标准较高;

4、绿化种植形式丰富,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绿量较大,景观效果好;

5、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有一定数量草花布置。

(二)乙级绿地

1、绿地位于城市交通和生活次要地区,绿化功能发挥较为明显;

2、绿地类型主要为小游园、街头绿地、分车绿带、道路绿化带等;

3、绿化种植形式较为丰富,植物配置合理,绿化覆盖率较高,景观效果较好;

4、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有一定数量的草花布置。

(三)丙级绿地

1、绿地位于城市外围或近郊,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局部地段有草花布置;

2、绿地类型主要为小游园、滨河林带、街头绿地、道路林带等;

3、绿化种植形式较为多样,绿化覆盖率较高。

(四)丁级绿地

1、绿地位置较为偏远,绿地功能较为单一;

2、绿地类型主要为街头绿地、滨河林带、道路林带及其它零星绿地;

3、绿化种植形式较为单一,绿地基本能有植物覆盖。

二、行道树按其干径规格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一)甲级行道树:于径30cm以上;

(二)乙级行道树:干径15?/FONT>30cm(含30cm);

(三)丙级行道树:于径15cm以下(含15cm)。

附件二:常州市市区行道树管养质量考核标准

1、行道树树形美观,树冠完整丰满。10分

2、行道材生长茂盛,植株健壮。10分

3、行道树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时、有效,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10分

4、行道树修剪合理、适度,根部及分枝点及时清理萌孽枝条。10分

5、新植树木易倒伏的应立支柱,大树及抗寒性较弱的应包草卷干。10分

6、冬季进行涂白工作。10分

7、及时清除行道树的病枯枝以及对人身、房屋有危险的枝条。10分

8、及时修剪影响城市管线的枝条,并保持树形的美观。10分

9、对生长不良的行道树,有较得力的复壮措施。10分

10、行道树存活情况较好,缺株及时补植。10分

常州市人民政府

1999年6月2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佛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佛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节选)为统一、规范我市户籍管理,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精神及《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如何区分原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意见要求,制定以下实施细则:政策衔接与适用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6月30日(含当日)前受理的市外迁入、市内迁移、出生登记及设立集体户业务,适用各区原有户籍管理政策、程序;7月1日(含当日)后受理的市外迁入、市内区间迁移(区内迁移暂时沿用各区原有准迁条件)、出生登记及设立集体户业务,适用《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及本实施细则。自今年7月1日起,在办理市外迁入、市内迁移、出生登记等户籍业务时,一律取消迁入地居(村)委会加具意见的手续。市内迁移不需计生审核。市外迁入、市内区间迁移、区内迁移暂时按各区原有审核程序办理。市内迁移、市外迁入条
    2023-05-10
    56人看过
  • 新余市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0年八月二十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十项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乡镇企业。第三条实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遵循下列原则:㈠尊重职工意愿和因势利导相结合。㈡集体利益和股东利益相结合。㈢企业改制和集体资产管理相结合。㈣改制形式多样化与操作程序规范化相结合。㈤企业改制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第四条实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㈠对正在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产权单一的集体企业,全面实行协议出售或拍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协议出售或拍卖的产权一次买断,债权债务依法落实。㈡对
    2023-06-09
    365人看过
  • 济南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济南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由济南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园林部门做好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地规划和绿地性质。不得在绿地内建设有碍绿化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第四条各项工程建设,应当按照《济南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留足绿化建设用地。第五条建设工程的绿化设计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以下权限审批:(一)市区内的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占地面积不足一千平方米的,由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一千平方米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二)县城及建制镇的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占地面积不足一千平方米的,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一千平方米以上的
    2023-06-10
    423人看过
  • 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属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温政办[2004]138号发布日期:2004-7-23执行日期:2004-7-2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市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令第3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4]35号)精神,现就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改制的范围(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二)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三
    2023-08-17
    83人看过
  • 江苏:泰州地税率先实施征管体制改革
    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事,有的事以前要跑个把月,而现在只要手续齐全,当场就可以办结。1月起,泰州市地税局按照最大优化办税流程、最大方便纳税人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据了解,本次改革中,市地税局及各县(市)局设立征收局,统一称为第一税务分局,承担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各类事项审批等工作;设立税收风险评估分局,统一称为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税收风险分析识别;设立重点税源管理分局,统一称为第三税务分局,直接负责重点税源户的监控管理。改革不仅是机构人事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征管模式的创新。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张培说,本次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纳税人。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该局统一了全市地税部门的岗位设置,删除了原有的84个岗位。这84个岗位对纳税人来说就是84道关卡。审批流程是按岗位设置的,岗位减少意味着审批提速。依据岗位设置情况,地税部门优化了征管办事流程,对发票资格认定、税务登记、税
    2023-06-07
    224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市园林和绿化局、市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批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十二日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巩固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的建设成果,保证绿地养护质量,维护城市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区内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城市绿地。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城市共有、为市区服务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地(仅指由街道直接负责管理的居住区)等。第三条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是苏州市城市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城市绿地,以行
    2023-06-10
    66人看过
  • 深圳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
    近日,我市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正式部署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并从12月8日起连续举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培训班,促进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今年9月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近日,我市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正式部署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并从12月8日起连续举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培训班,促进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今年9月1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这是继1997年国发26号文发布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主要从调整个人账户记账规模、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十个方面进行调整。据介绍,这次调整的核心是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及做
    2023-06-09
    168人看过
  •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园林局关于太原市道路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市园林局关于《太原市道路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太原市城市道路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市园林局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为巩固我市绿化成果,改进城市道路绿化管养水平,尽快实现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目标,现制定城市道路绿化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提高城市绿化管养水平为目标,从实际出发,运用市场手段,改革现行城市道路绿化队伍管理体制和道路绿化养护体制,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绿化养护市场。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二、基本原则(一)事权下放原则。除长风大街、迎泽东大街、滨河东西路外,全市道路绿化的管养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负责。(二)管养分开原则。为了便于管理,明确权责,各区绿化养护设立管
    2023-06-10
    458人看过
  • 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民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第四条城市规划、市政、房产、环境保护、土地、交通、水利、农林、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第六条街道绿化应当注重遮荫滞尘,减弱噪声,美化市容。江、河、湖等水体旁应当搞好绿化,重点地段应当按照城市规划
    2023-04-22
    194人看过
  • 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城管办、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建委市城管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体改办(二OO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提高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建立竞争有序的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和有效的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老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68号)精神,现就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五城区(以下简称老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通过改革现行体制,推动市政设施养护市场化,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强化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努力建立竞争有序的养护市场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改革原则(
    2023-04-22
    450人看过
  • 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
    经市政府2004年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一月二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庭院绿化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部队等庭院的绿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四条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庭院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城市庭院绿化工作。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工作。规划、建设、房产、教育、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庭院绿化的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及相关产权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庭院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
    2023-06-10
    498人看过
  • 城市绿地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乙方:甲方将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一般条款1、甲方将绿化共㎡委托乙方养护。2、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三、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
    2023-06-09
    352人看过
  • 苏州市深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委发〔2015〕19号),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节制作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目标任务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要求,坚持“科学合理、总额控制、激励约束、谈判协商、互利共赢”的改革原则,强化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制度,稳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数量不少于100个。2016年,各统筹地区普遍实施以总额控制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费用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相结合的综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
    2023-05-29
    248人看过
  • 扬州市区“两管三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扬州市物价局发布文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来水、管道燃气、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及网络(以下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性行业涉房工程价格行为,维护合法、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苏价服[2008]40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区从事“两管三线”材料经营、工程建设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两管三线”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两管三线”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供电涉房工程建设收费由省制定管理办法,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标准;自来水、管道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及网络涉房工程建设收费,市区建成区以内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以外的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四条“两管三线”价格行为,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遵守保本微利、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合
    2023-04-24
    4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市区房改房管理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一)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
    • 杭州市实施的市区绿化规定第14条指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 上海市绿化管理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本市的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城乡统筹,分级管理。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本市的绿化工作。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绿化工作。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乡绿化的有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内的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绿化责任落实工作。
    • 实施办法绿化管理办法和审批办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4
      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下列权限审批:(一)道路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属市管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各区和建制镇管理及个人出资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二)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其主体工程是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公共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本
    • 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有何意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等等、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拉开了既具重要现实意义,使之成为民心工程。r从现实的角度看,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又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来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服务纳税人,根本的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消除纳税人“痛点”;三是办税不够便利、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支柱性;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