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仲裁中使自己的合法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9:51:11
485 人看过
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协议中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没有写明的应达成仲裁补充协议。鉴于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性较小,涉外企业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订明仲裁条款。作为中方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尽量选择在本国或本地的仲裁委员会。这样不但联系方便,而且对仲裁适用程序、适用法律等一般了解多一些,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应当研究了解仲裁法律知识,熟知仲裁的各项程序以及适用的法律,以便及时充分地做好准备,争取仲裁的主动权。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充分举证;《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就是说,举证的义务在当事人,仲裁庭只有在认为有必要时才自行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主张举证,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如何在劳动仲裁中证实自己的工作年限
163人看过
-
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保护其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61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3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如何证实自己是加班?
219人看过
-
如何保护自己在行使合同解除权后的权益
301人看过
-
仲裁委发现自己的仲裁裁决错误如何处理?
449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法律知识
词条
仲裁法律知识包括仲裁的性质、特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等。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协议将纠纷提交给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原则、仲... 更多>
#仲裁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仲裁法律知识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
-
工资仲裁如何自己举证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31在劳动案件中,工资金额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只需说明具体的工资金额。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要求的工资金额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签署的工资表或者银行卡转账记录,否则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者的意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当事人有责任提供劳动争议的证据。
-
如何撤销自己申请的劳动仲裁?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我们认为对于撤销自己申请的劳动仲裁,一旦劳动者起诉,仲裁裁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用人单位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就失去意义,故原则上应当避免重复起诉的情况发生。用人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院立案部门应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后审查核实劳动者是否已在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核实劳动者未提起诉讼的予以立案。 经审查核实劳动者已经起诉的,告知用人单位直接作为劳动者起诉案件的被告参加诉讼,并将用人
-
医务人员在纠纷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9医务人员可以利用积极的举证行为证明自己在医疗行为中无过错,排除自身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在合同中适用如何的仲裁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在我国的商事纠纷解决体系中,仲裁与诉讼属于并行的两大纠纷解决途径。仲裁在理论上具有的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收费低廉、程序简便等特点,虽然实践中仲裁的上述特点发挥得并不尽如人意,但仍吸引诸多当事人选择了仲裁。那么当事人选择仲裁后,在合同中怎样约定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