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招录机关设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资格条件违反公务员管理上位法律规范的规定。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2005年《公务员法》,均规定报考资格条件为符合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而不是规定学历。从1994年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到2007年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也是规定报考资格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而不是大专以上学历。甚至在该省人事厅发布的招考公告中,对报考资格条件的规定也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而不是规定学历,更不是规定全日制学历。
学历可以作为体现文化程度的某种标签,但学历不等同于文化程度,也不是唯一可以体现文化程度的指标,更不是以是否全日制学历作为衡量文化程度的唯一。所以,被告招录机关以学历代替文化程度,以全日制学历代替文化程度,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是与国家法律、人事部规章和人事厅招考公告的规定相违背的。
关于以学历还是文化程度作为公务员条件的问题,在《公务员法》草案中用词是学历,但是在审议修改公务员法的过程中,国家立法机关考虑到学历的含义比较狭窄,已经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文化水平,所以,还是采用了涵盖面比较宽的文化程度一词。一个人也许没有学历,但是通过自学其文化水平也可以达到相应的程度,也应该是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胡光宝、张春生:《释解》,全国四五普法培训教材,群众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第52页)。
第二、招录机关设定该职位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资格条件违反《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管理的共同要求。《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被告招录机关不但将法律规定的文化程度篡改为本科以上学历,而且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增设了全日制本科的条件。这个增设条件是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违法条件。
第三、招录机关依据其擅自设定的全日制学历对原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作出不准予报考的决定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和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行政行为违法。
根据行政诉讼规则,行政行为合法四大要件是:行政主体合法、行政行为的事实清楚(有确凿证据支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本案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被告行为不但无法律依据而且其擅自设定的全日制学历条件违反国家法律、人事部规章和该省人事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招考公告和简章),明显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应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一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除了形式性的合法外还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制度,其原则和目的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本案中被告在国家法律、人事部规章和省人事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之外滥设条件并依此非法条件剥夺原告及其他广大的具有同等文化程度和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是滥用职权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也应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第四、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16条第3款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国家人事部在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的政策、技术和考务问答中,对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的问题明确表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
违法的公务员报考费还要收多久---国家公务员报考费的法律分析
463人看过
-
限制公务员亲属报考的规定
407人看过
-
公务员报考有户籍限制吗,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分比
207人看过
-
公务员考试年龄限制35岁是周岁吗,报考公务员分文理科吗
402人看过
-
公务员报考有关于回避的限制吗
55人看过
-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务员报考条件
135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
报考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与学历的限制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非深圳户籍(生源)人员以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应当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符合招考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可以选择以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或者以非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报考。21、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可按照深圳户籍报考、学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
-
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哪些限制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6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
-
-
2020年公务员考试限制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本科不限制户籍,专科限制户籍。2018年浙江公务员不参加四级联考,提前进行招考,公告预计11月中旬出来,笔试安排在1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