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0:31:01 119 人看过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非营利性组织,清算完毕之后,剩余财产不能分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利益相关者。为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收益的最终归属不变,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一般采取“尽量相似的目的”原则,转移给与原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目标相似的其他公益性组织,或者暂时交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亦应当遵守“尽量相似的目的”原则,尽可能的将剩余财产投入到公益性组织。

一、民办非企业登记

许可依据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许可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民政部门现场勘察、核查、做出决定;

(3)民政部门向符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新闻公告。

许可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1、许可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许可程序:

(1)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

(2)清算结束后15日内向原登记民政部门提出注销申请;

(3)民政部门做出决定。

4、许可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5、收费标准:

6、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3)清算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剩余财产的分配步骤
    一、剩余财产的分配步骤按照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分为两个步骤进行。(一)确定分配方案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1、拥有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据;2、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草案;3、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主席均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通过,便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全体债权人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还应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二)执行分配方案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应由清算组立即开始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
    2023-06-06
    338人看过
  • 非盈利法人可以分配剩余财产吗
    1、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2、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律师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十五条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
    2023-05-06
    325人看过
  •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吗
    剩余财产分配是合营企业解散清算总程序中的一个步骤。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的规定处理,也可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在向全体债权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实质要件。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1、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
    2023-02-18
    248人看过
  • 公司的清算中剩余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要件公司在向全体债权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的实质要件对于清算时仍有争议特别是尚处于诉讼中的债务,为了不影响清算的进行,可以保留认为偿还债务所需要的财产,然后分配剩余财产[3]标准顺序公司清算中,股东平等原则仍然为剩余财产分配时必须坚持的原则如果公司仅仅发行有普通股,剩余财产分配较为容易,即用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去除剩余财产总额,然后乘以某
    2023-02-19
    122人看过
  • 对于企业分配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可以分配吗
    可以,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
    2023-02-24
    207人看过
  • 解散了之后的合伙企业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合伙企业解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分配剩余财产:1、依法成立清算组;2、由清算组制订清算方案,一般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3、还有剩余的财产,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怎么分配先用财产支付清算费用,然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7-28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非居民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是如何纳税的呢,求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中没有利润分配的概念。因此,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的剩余资产金额中的股息所得只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概念,不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清算剩余财产对于自然人不
    • 业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是哪些,剩余财产分配投资额怎么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1.《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3.《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 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如何分配企业的财产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货物。这里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当理解为抵付应付股利,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应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计税价格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如下规定计算: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
    • 在企业注销剩余财产分配怎么分配?有什么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 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应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计税价格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如下规定计算: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
    • 合伙企业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怎么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伙企业解散分配剩余财产的方式:成立清算组,按照职工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等顺序,优于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剩余财产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但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