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隐名股东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00:07 440 人看过

首先,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特别情形。

其次,显名股东违反代持协议的,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请求公司变更股东、记名于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隐名股东可以转化为显名股东吗?

公司股东有“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分,随着时间推移,当出现隐名股东不想再隐名、双方放生纠纷等情况时,有些隐名就会要求转化显名股东,亲自出马担任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通常只要满足条件的,隐名股东都可以转化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转化为显名股东的条件

或许有人认为公司股东只是换个人而已,股权实际所有人没有改变,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

隐名股东想转化为显名股东,就是股权从原显名股东的名下转让到隐名股东的名下,从而使隐名股东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这实质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而股权转让行为不只是其双方的事情,还涉及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要想成功公司显名股东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否则无法成为公司显名股东。

同时,在取得公司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后,还需要征得原显名股东的同意,要其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宜。要是对方不同意、不配合或协商不成的,即使公司愿意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意义也不大。如损害了对方合法权益,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所以建议及早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强制办理股权变更事宜。

此外,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实际出资人成为显名股东时,基于公司人合性特征,胜诉隐名出资者可选择经协商由其他股东收购股权、起诉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请求司法解散公司等方式解决纠纷。

对隐名股东而言,要是是能顺利转化为显名股东自然最好,倘若出现纠纷,又难以协商解决的,该怎样处理最有利,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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