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需要在离婚后承担前夫的债务
女方是否需要在离婚后承担前夫的债务首先需要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是可以承担的,但是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无需承担前夫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男方欠债离婚后女方要承担他的债务吗
首先需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协议清偿的,协议约定内容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人偿还,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双方债务离婚后男方承担,女方要承担吗
413人看过
-
离婚前债务女方还要承担吗,男方离婚后债务怎么办
202人看过
-
什么债务离婚后女方无需承担
172人看过
-
婚前房产离婚债务男方和女方是否需要承担?
292人看过
-
女方离婚后,男方需要承担的义务
10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归女方是不是承担前夫债务
401人看过
-
女方婚前债务,男方婚后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1婚前债务婚后一般不需要共同承担,但婚后产生的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1、婚前个人负债的,一般视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2、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
婚前夫妻债务夫妻一方需不需要承担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再婚后产生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部分可以被用来偿还其个人的婚前债务,但个人的婚前债务不属于再婚后双方的共同债务,因此再婚另一方无需承担配偶的婚前债务。
-
女方应该承担前夫婚前债务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夫妻债务咨询我和前夫在2002年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诉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担我前夫在离婚前的借款,可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离婚时他也没有提起过。请问现在我是否要承担这笔债务律师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
-
婚前男方在银行贷款,离婚后女方还要承担债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31婚前买房约定男方偿还贷款的,离婚后女方是否偿还贷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婚前贷款购买登记的男性一人名称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产权归男性的,女性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2、婚前贷款购买产权登记为两人名称的,女性仍有偿还贷款的义务。
-
离婚女方夫妻离婚时是否需要向债主承担债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4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限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限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有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隶属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