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53:42 173 人看过

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的适用对象有以下特点: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适用管制的条件

管制作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五种主刑的最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害性小,并且不需要关押的罪犯。因为管制并不完全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只是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何种犯罪可以适用管制刑,需要看刑法分则部门各个罪名的规定。同时,对于判处管制刑的罪犯,要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管制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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