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售后有优先购买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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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证明第三方知道或应该知道该房屋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到期,除非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出售该房屋,法律规定,承租人对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出售的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平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支付方式等,但出租人有证据证明其与第三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除外,并且该关系对其是否出售房屋或出售房屋的条件有重大影响
因此,如果证实上述事件中的前厅确实出售给出租人的亲属,且出售价格是由于相对廉价的亲属关系,刘先生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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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词条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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