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与国际货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51:17 288 人看过

我国2002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对无船承运也下了定义,《条例》规定:无船承运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的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接受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一、名词解释1.代理2.代理权3.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4.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与作用5.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主要职能6.FIATA7.CIFA8.报关代理9.报检代理10.报关11.通关12.转关13.退关14.退税15.加工贸易16.报税货物17.结汇18.贸易术语19.发盘20.接受21.商品品质22.信用证23.托收24.保险金额25.保险利益26.滞期费27.速遣费28.市场营销观念29.市场营销管理过程30.货运促销的方式二、判断题1.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系政府与会员之间的纽带和桥梁。2.在代理制度中,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代理人。3.如果其代理人是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他的行为就对本人具有约束力。4.来料加工是指国外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包装物料,由我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加工成成品以赚取加工费用。5.进料加工是指国内出口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自筹资金购进原
    2023-04-24
    72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科目
    考试分两科: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2、“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含英文单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科目中《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及《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内容各占30%,《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占25%,《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占15%。“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科目中专业英语占80%,英文单证占20%。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单科及格者成绩可保留至下年度有效(只允许补考一次)。两科均及格者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023-06-05
    65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的成功之路
    一、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中国货运代理市场正逐步成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并经历着全球市场的潮流。虽然中国货运代理行业仍公认为是朝阳行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是客户方面、竞争对手方面,还是从有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对此,货运代理企业不能墨守成规,持操旧业,只做纯粹代理人的单一业务,而应该认清变化的形势,调整经营模式,力求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在传统货运代理业务的基础上,扩充业务范围,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及其它更多更好更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取胜。货运代理企业要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笔者认为关键因素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增加直接客户增加直接客户,尤其要同关键客户建立直接关系。确定并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是货运代理企业开展业务的前提,而直接客户的多与少是关键。只有
    2023-04-24
    232人看过
  • 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区别
    国际多式联运极少由一个经营人承担全部运输。往往是接受货主的委托后,联运经营人自己办理一部分运输工作,而将其余各段的运输工作再委托其他的承运人。但这又不同于单一的运输方式,这些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转托的承运人,只是依照运输合同关系对联运经营人负责,与货主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是“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arrier,简称NVOC)。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不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货运单证的内容与制作方法不同。国际多式联运大都为“门到门”运输,故货物于装船或装车或装机后应同时由实际承运人签发提单或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这是多式联运与任何一种单一的国际货运方式的根本不同之处。在此情况下,海运提单或运单上的发货人应为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收货人及通知方一般应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国外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多
    2023-06-12
    446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托运人实体承运人代表吗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可指示承运人变更收货人。一、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是什么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二、托运人可以随时解除运输合同吗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三、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规定:1、承运人具有收取运费、行使留置权的权利,但需要履行按约定运输到指定地点、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等;2、托运人享有要求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变更运输地点、收货人的
    2023-03-05
    343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内容
    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如:错误与遗漏,虽有指示但未能投保或投保类别有误;迟延报关或报关单内容缮制有误;发运到错误的目的地;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再次出口未办理退还关税和其他税务的必要手续保留向船方、港方、国内储运部门、承运单位及有关部门追偿权的遗漏;不顾保单有关说明而产生的遗漏;所交货物违反保单说明。仓库保管中的疏忽。在港口或外地中转库(包括货运代理自己拥有的仓库或租用、委托暂存其他单位的仓库、场地)监卸、监装和储存保管工作中代运的疏忽过失。货损货差责任不清。在与港口储运部门或内地收货单位各方接交货物时,数量短少、残损责任不清,最后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的责任。迟延或未授权发货,如:部分货物未发运;港口提货不及时;未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违反指示交货或未经授权发货;交货但未收取货款(以交货付款条件成交时)。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管辖法院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款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第23项规定,与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船舶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应由海事法院受理。二、国际货运代理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2023-05-04
    175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格式
    拟设企业名称中文外文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在单位职务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地域隶属部门投资总额投资方情况名称法定代表人净资产投资金额投资比例申请经营范围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意见项目申请联系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注:此表用于申请成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设立子公司填写,一式两份。表情况必须如实填表写,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023-06-06
    96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教材及费用
    考试教材依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编写的《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系列教材,即:2005年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50元)、《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理论与实务》(38元)、《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35元)、《国际航空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34元)、《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34元)共6册201元及2006年4月底出版的《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考试应试指导及大纲》(10元);《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辅导教材》共4册167元,全套教材共计书费368元。辅导教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购。考务费:每科125元,两科共250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的样本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帐号:帐号: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代理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货物品名:数量: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运期:其他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运、杂费:付费方式: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2.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和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3.甲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
    2023-05-04
    74人看过
  • 货运-如何办理国际货运保险
    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几乎是每一单出口业务都要做的事,但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由于实际操作中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如何灵活运用保险,回避出口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是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正如深圳人保核保处的麦勇华先生所说:国际货物运输险就业务内容来讲是最复杂的。它的品种多,不仅有主险和附加险,而且附加险又分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主险的选择、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运用都需要专业知识。阅读最新国内·国际财经、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险别选择五要素在投保时,你总是希望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费之间寻找平衡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对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甄别哪种风险最大、最可能发生,并结合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来加以权衡。多投险种当然安全感会强很多,但保费的支出肯定也要增加。广东省人保财产保险公司货运险处高树华科长,经办国际货物保险已有许多年头,他认
    2023-06-06
    163人看过
  • 国际货运统一实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种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一般保险条款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特殊保险条款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平安险,英文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就是保险人对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按我国现行保险条款具体包括:①在运输过程中,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货物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②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只要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故,无论之前或之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④装卸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货物损、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是,不能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⑥运输工具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途中港口或避难港停靠,由此引起的装卸货
    2023-06-09
    481人看过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货物国际运输总条件
    8.1托运人的处置权8.1.1托运货物自收运后,至收货人提取前,托运人在履行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对托运货物行使处置权。8.1.2收货人收到货运单或者货物的,托运人对货物的处置权即告终止。收货人拒绝接受货运单或者货物,或者我们无法同收货人取得联系的,托运人继续行使对货物的处置权。8.1.3托运人对托运货物的处置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8.1.3.1在出发地机场或者目的地机场将托运货物提回;8.1.3.2在经停站中止运输;8.1.3.3在目的地或者经停站要求将托运货物交给非货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8.1.3.4要求将托运货物运回出发地机场。8.1.4只有托运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可以行使对货物的处置权,货物的处置权仅限于一份货运单项下的全部托运货物。8.1.5托运人应承担因其行使货物处置权而产生的费用,赔偿因其行使货物处置权而对我们或其他承运人造成的损失。8.1.6托运人行使处置权应当符合
    2023-06-09
    154人看过
  • 警惕境外无船承运人搞无单放货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因无单放货,使货主货、款两空的案例屡见不鲜。随着我国航运市场和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不断开放,境外船公司和货运代理企业纷纷在华设立了代表机构。尤其是自从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出台以来,获得“无船承运人—NVOCC”经营资格许可证的中外企业已达900多家,其中有700多家NVOCC没有获得商务部的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而且大多数是境外的NVOCC。这为国外贸易商指定境外船公司和NVOCC安排运输提供了更优越的条件。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客户使用FOB条款并指定境外船公司或NVOCC安排运输的情况与日俱增,目前FOB条款的贸易合同已达80%。有些被指定的境外NVOCC存心不良,与客户串通一气,搞无单放货,使出口企业货、款全落空。也有些客户特意设置货代或NVOCC采国内进行骗货。《海运条例》及其细则对无船承运人的管理很松,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也没有必须从事过货运代理业务的资格要求,更
    2023-06-07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货运商是企业对外交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怎么样,国际货运公司价格比较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独立经营者进行相应的法律活动。因此,根据其法律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仅作为代理人,受托人委托,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仅限于无权代理或其他违反代理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者的,其法律责任不仅限于代理人的法律责任,而且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即作为运输文件的发行人和运输合同的履行人)。
    •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否涉及国际货物相关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涉及国际货物相关问题: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的法律效力 实践中,HOUSEB/L是无船承运人的提单,由无船承运人签发。HOUSEB/L通常只在提单主体与MEMO B/L不同外,其余大体上是MEMOB/L的翻版。然而,就二者的性质而言,是否可以等同视之?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 B/L是新的运输单据,还是具有海商法上提单的法律效力?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 B/L与托运人,承诺将货物从起运港运送
    •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合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1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法律地位: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 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将其在中国境内的船舶代理人、签发提单代理人在交通运输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公布事项包括代理人名称、注册地、住所、联系方式。代理人发生变动的,应当于有关代理协议生效前7日内公布上述事项。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将公布代理事项的媒体名称向交通运输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