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盐厂医院发去一张会议纪要,随后,10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临时工被辞退,并且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说辞就辞没任何补偿
记者日前到徐闻盐场职工医院采访时,仍见这10名被辞退的临时工坚持上班。他们不甘于就此失去工作,纷纷指责盐场不讲理,无视他们的权益。他们告诉记者,盐场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每月领三四百元工资,没有社保补贴、婚假、产期,有的在医院工作近20年。今年3月31日,院长陈春富凭着盐场主席团成员会议的一张会议纪要,就宣布辞退他们,并不作任何补偿。
原为医院护士长的邓庆英是盐场职工子女,1990年就入徐闻盐场当临时工,后经盐场同意自费到海南进修,1994年读书回来后进盐场职工医院工作,盐场多年来没有与她签过任何书面合同,一直当临时工直至被辞退。
邓庆英说:按国家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可我们这10名临工大部分人工作时间已超过10年,按《劳动法》,我们应属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可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单位领导的承认,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长期以来单位以试用工工资付给我们,工资标准一般一人每月仅100多至300多元,到了2009年才调整到483元,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没达到。直到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盐场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劳动保险,依然当临工使用,这是违法的。希望盐场依照国家《劳动法》来办事,追办我们多年应得的社会福利。
盐场:临工是医院承包后私招人员
徐闻盐场场长余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徐闻盐场职工医院建立已几十年,近几年除了职工几乎没有外来病人,经营很困难。1996年医院扩建后,医院8名职工就开始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实行集体承包经营,医院新聘用人员由院方负责,盐场不知道也不负责工资及社保。每年评先进个人时,医院推荐的人员中有医院临时工,但并不表示这些临时工是盐场的。并且1999年省盐务公司规定,下面单位要招收接纳人员,必须经省公司批准,这班临工名单都没有送上去。盐场经济收入很低,没几个人想进来,但退休金按省公司标准领取,比现在在职职工高,所以这班临工闹着要补办他们社保。
副盐长莫瑜解释说,1999年省盐务公司要求企业大量裁减人员,盐场当年就辞退大批机关后勤临时工,医院也属于后勤,如果这批临工是盐场的,早就按省公司要求辞退了。
今年2月,盐场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时曾一致要求医院4月份起辞退在院临时工,因为这班临时工为社保问题已于去年告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要求单位协商解决。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照顾这10名临时工,盐场同意不管医院临工来历如何,给他们三个月的生活费,并决定接收他们为不固定期限合同工,于2005年起补买社保,安排好生活费及今后工作出路。但这班临工后来变卦,要求社保从他们开始入院工作时算起,盐场经营十分困难,这很难办得到。莫瑜说。
医院:临工进院工作都经盐场批准
被辞退的护士吕小丽说:从去年6月起,我们就向场方要求补办这10人社保等福利,盐场说是从2005年起为我们追办社保等福利,但到现在都没有音讯,盐场只是在敷衍我们,其中要求具有专业资格的医生、护士以后工作由场方分配,不得留院工作,只能当盐工,根本不考虑我们的技能方向。
针对盐场说这10位临时工是院方招收人员,与盐场无关这点,临工们认为这是盐场睁着眼睛说大话,因为他们每人进来都是经过盐场前任领导批字或同意才能进去职工医院工作,每月拿工资时都是在盐场职工工资册上签字领取。邓妃武说,他于2005年5月进职工医院当临工,是经过当时党组书记、副场长邓图本签字同意,现在场方领导以前任领导的事,而不予承认。
邓庆英说,就算是按场方所说,医院于1996年承包经营,她早在1990年就在盐场工作,且她获得先进个人表彰、到外地进修学习都是场方盖章,盐场光荣榜上多次有她的名字,这又怎么解释?
盐场职工医院院长陈春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院是从1996年自负盈亏进行承包,但所有进院工作的临工都是经过盐场领导签字同意的,医院才敢接受,医院承包后与盐场续签了几次合约,可到了2006年医院就不再承包,临时工也没有强迫辞退。到了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后,盐场辞退了医院几名临时工,而现在这10名临工没有辞退,留给医院继续使用,工资由医院负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等福利,搞得一蹋糊涂,导致出现现在的矛盾。
徐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建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盐场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这10名工人是否属于医院的临时工有待调查证实。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这家单位工作这么多年,如果不签定劳动合同,那就算是该单位的正式工,医院辞退员工,必须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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