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况会导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9 01:45:04 394 人看过

一、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况会导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投保了工伤保险就意味着当你在工作期间受了意想不到的伤害时可以得到一份保障,但前提必须是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化验,一旦确定才可以得到这笔赔偿,即使当伤势复发时也可以再次获得保障,但要明白的一点是,保险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二、工伤申请待遇应该准备什么资料

工伤申请待遇应准备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工伤待遇需要多久

工伤待遇一般一个月能下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由公司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退休后工伤复发工伤待遇哪些情况可以享受
    一、退休后工伤复发工伤待遇哪些情况可以享受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
    2023-04-16
    468人看过
  • 重庆工伤赔偿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
    重庆市关于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如下: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023-12-05
    4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是工伤,什么情形会停止受伤保险待遇
    什么情况不是工伤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什么情形会停止受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些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22
    466人看过
  • 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拒绝接受治疗会停止享受保险待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一、在哪些情形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二、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
    2023-03-26
    166人看过
  • 停缴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停交社保工伤是能得到赔偿的,按照伤残级别,所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停缴了社保,所发生的一切赔偿费用都应当由公司全额承担。二、一般工伤认定应该是30个工作日内做出,超过60日申报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2024-01-20
    328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在生活中,人们或多或少都在工作中受过伤,这时人们就会面临这样一个疑问: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这一个问题不仅关系着一个人退休后的后半辈子生活,也关系这一个企业的待遇问题。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对于有些贫困家庭的帮助很大。人们密切的关注着这一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
    2023-05-01
    326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试用期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案例王某于2006年5月到某私营企业打工,才干了不到一周,就因操作机器时不慎将手臂压伤。该企业在支付了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之后,就不再管了。王某找到单位主张相关待遇,公司称,入厂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王某由于在试用期内受伤,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享受工伤待遇。那么,王某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专家说法:该企业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王某在工作中因操作机器受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
    2023-07-27
    219人看过
  •  包工头失误导致员工受伤,员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员工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时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员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有责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雇工和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若雇员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 主 雇 佣 人 受 伤 , 能 否 向 第 三 人 追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2023-09-10
    267人看过
  • 工伤造成多处残疾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什么?
    一、工伤造成多处残疾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什么?(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总之,造成身体多处残疾并不代表可以拿到多份伤残鉴定报告,更不等于工伤职工可以反复索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要确定了工伤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非常明确的。员工做工伤伤残鉴定时,要向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工伤员工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1、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员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024-01-15
    153人看过
  • 长沙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
    2023-12-14
    2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 待遇
    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竞合的规定是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一、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2023-06-19
    273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职工治疗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工伤职工终止合同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李某于2011年2月1日到济南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李某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10级。合同期满,李某向该物业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物业公司辩称,公司并没有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李某自行提出终止合同,故不同意李某的申请请求。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6-09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3
      1、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是劳动者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例如工伤已经痊愈的或者劳动者死亡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或者拒绝去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工伤保险的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7
      1、《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对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有明确规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3、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
    •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社会保险法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即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
    • 工伤享受三至四级工伤待遇职工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至四级工伤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⑵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应注意哪些事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