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义务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0:23:18 212 人看过

一、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义务主体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主体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具体包括旅馆、宾馆、餐馆、娱乐场、商店、车站、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银行、邮电、通讯部门的营业厅、医院、动物园、公园、体育馆、展览馆、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营运中的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以及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大规模集体活动(如社区运动会或公益晚会等)的组织者负有对参加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二、公共场所管理人的义务有哪些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必须对他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案件适用哪些归责原则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案件适用的归责原则有: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

3.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成他人损害应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
    2023-03-16
    442人看过
  • 共同管理下的业主责任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
    2023-07-20
    84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义务主体:税收征管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关系
    1.一般情况下,哪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税务机关就是履行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2.经过上级税务行政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则上级税务机关对加重损害部分履行赔偿义务。3.应当履行赔偿义务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赔偿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税务行政赔偿程序(一)税务行政赔偿非诉讼程序1.税务赔偿请求人向负有履行赔偿义务税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的。2.要求税务行政赔偿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要载明的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
    2023-07-03
    274人看过
  • 公共场所狗咬人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公共场所狗咬人的责任划分是需要由动物的管理者饲养者承担侵权责任,狗咬人赔偿饲养人是需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有动物侵权的相应规定,可以依照下面的内容,向狗的相关负责人索要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是我父亲。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被狗咬伤赔
    2023-04-02
    423人看过
  • 劳动纠纷当事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申诉人有申诉、变更申诉和撤销申诉的权利,被诉人有答辩、反诉的权利;2、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3、双方当事人有请求仲裁员回避的权利;4、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在规定的时效内有向申请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5、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6、当事人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7、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的义务;8、当事人有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的义务;9、当事人有自觉履行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义务。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联营,当事人,约定,合同,当事,生产经营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1)联营各方当事人均有生产经营的执行权。联营体为了正常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联营各方协商一致,可委托一方当事人为代表人,负责管理联营中的各项事务,联营各方均有被授予代表人资格的权利;2)联营
    2023-07-17
    484人看过
  • 公共场所吸烟管理规范
    公共场所抽烟,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男子飞机卫生间内抽烟不听机组劝阻被拘留11月10日,从鄂尔多斯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名男子在飞机的卫生间内抽烟,不听从机组人员劝阻。目前,该男子已被机场警方行政拘留,成为因在机上抽烟而被拘留的第一人。当天晚上,从鄂尔多斯飞往北京的航班起飞后,一名男子便走进飞机的卫生间,在卫生间内点了一根烟。他从卫生间走出时,一股浓重的烟味飘出来。卫生间附近的一名乘务员发现后上前询问,“先生,您是不是在厕所里面吸烟了?”该男子头都没抬,边向座位走去边回答道,“我抽烟了,怎么着?”由于烟头属于火源,卫生间内的卫生纸张很多,很可能引起火灾。“烟头扔在哪里了?我们要找到它,很危险。”空警马上上前询问烟头的
    2023-07-11
    453人看过
  • 公共场所打人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打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等因素进行决定,一般打人致对方达到轻伤以上伤情的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一、打架人身损害
    2023-03-31
    267人看过
  • 厂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职责
    企业党组织,负责从政治上、政策上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本单位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企业经营管理方,负责企业贯彻执行各项厂务公开制度。企业经营管理方应定期、不定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及时、真实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接受职工监督。企业工会负责厂务公开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同时要动员组织职工广泛参与厂务公开工作,全面了解并及时反映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积极协助企业各方做好厂务公开工作。企业还应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根据厂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厂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提出
    2023-07-21
    52人看过
  • 公共场所人身损害责任判定原则
    在公共场合摔伤由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也可以免责,如果这些场所能证明自己在事发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能免责。但一定要提供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实时照片等。如果在不宜设置监控的区域,就要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小孩在公共场合摔伤谁的责任在商场发生儿童受伤的情形,第一时间我们找到儿童受伤的原因,大致也即是两种情况,其1、商场本身的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导致了儿童受伤,其次是第三人造成了儿童的受伤,那么,根据这两种情况,监护人在维权的时候能够更容易找到责任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
    2023-07-11
    355人看过
  • 土地纠纷主体责任是什么
    土地纠纷主体责任目前,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人以自己名义起诉主张权利时,往往又以其不是协议一方当事人而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导致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笔者认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是一种社会活动,在这个活动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是这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人对其所有权的享有是排他的,所从法理上讲,对房屋的处分,只能由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分,房屋拆迁实质上是拆迁人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折价购买,是一种民事行为,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只能认定为一种代理行为,如无房屋所有人授权,其签订的协议应为无效。所以房屋所有权人以自己名义就拆迁补偿协议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前现实中,拆迁人为了使拆迁顺利进行,往往借助政府权力,将补偿的事宜交给政府处理,关于补偿费的支付也由政府代
    2023-06-15
    369人看过
  • 水污染责任纠纷侵权责任主体是谁?
    水污染责任纠纷侵权责任主体是造成环境被污染的企业或者是个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污染责任是指因工业活动或者其他人为原因,导致自然环境遭受污染或者破坏,从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或者公共环境、其他公共财产遭受损害,或者有造成损害的危险时,侵权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四要件”不同,前者因无需“主观过错”为要件,故属于“三要件”责任构成。同时,上述情由也导致环境污染责任包括一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和法定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前者是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责任,后者属于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特殊侵权责任。一、水污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3-06-23
    293人看过
  • 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
    总则第一条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共营业场所,均可投保本保险。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有效期内,被保险公共营业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本公司负责赔偿。第三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律师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协议所承诺的责任,但被保险人的法定责任不在此限;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或为其服务的任何人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以及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三、由地震、火山爆发、地下火、核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引起的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四、直接或间接由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引起的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五、
    2023-04-23
    41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责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一)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间是并列关系,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营业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对破产案件可能同时享有管辖权。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产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而引发的管辖冲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
    2023-06-11
    477人看过
  •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中的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处理事务而在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该类纠纷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考虑被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是否有过错,只要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自身受到了损害,被帮工人即要承担赔偿责任。义务帮工关系的建立,不须被帮工人以积极邀请的方式作出,只要其对义务帮工人事实上的帮工行为不明确反对或拒绝,即认为帮工关系已经成立,但义务帮工人自己存在一定过错的,应减轻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怎么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4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注意义务的承担侵权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8
      手提包内现金的损失由抢夺者承担。您为追抢夺者在银行门口滑倒花去医药费5000元,首先应由抢夺者承担,如果找不到抢夺者,银行应予赔偿您5000元的医药费。因为银行应当对经营场所安全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保障义务,且事发当时银行保安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和保障义务,导致您去追枪夺者时滑倒受伤,银行应承担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
    • 公共场所经营者活动举办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包括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3-29
      公共场所经营者活动举办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包括以下:1、警示义务;2、第一时间救人的义务;3、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维修保养及时到位;4、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管理规章、预案、手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何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6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担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使用场所负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公共场所或者经营场所遭受来自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例如,在银行取钱时遭遇抢劫被犯罪分子袭击身亡,在饭店吃饭时与其他顾客发生争吵而被打伤,或者犯罪分子为报复社会在车站肆意持刀砍杀旅客或路人。这些情况下,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是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