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承担比例是如何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4 20:23:51 401 人看过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承担比例是如何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承担比例,应当由合伙协议进行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去承担合伙债务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

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

2、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

2、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2-03-20
    8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如何规定
    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投资比例。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一家企业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是根据他们在入股前的约定,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划分的。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买者一般都是有限合伙人。关于企业里的董事会成员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主要还是看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决定的。按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两合公司,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2023-06-06
    72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解散法律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合伙企业中解散法律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企业财产有什么合伙企业财产包括下列财产:一、公司设立时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
    2024-01-27
    490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条文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条文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五条有
    2022-06-21
    33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的规则
    一、普通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的规则1.普通合伙企业在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时,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首先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3.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由合伙人进行协商决定。4.若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5.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合伙人应平均分配和分担。6.合伙协议中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些规则确保了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二、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规定1.在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顺序是受到严格规定的。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首先应当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其比例通常为利润的百分之十,但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
    2024-04-10
    424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以及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如下: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债务承担主要有以下三种承担的形式:1.承担无限责任;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承担有限承担责任。三、特殊的普
    2023-06-06
    184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不是有劳务出资,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一、合伙企业是不是有劳务出资,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可以。合伙人出资是指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对合伙企业投入的资金,是合伙企业经营的基础。普通合伙人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
    2024-02-09
    43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企业是人合公司吗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023-07-15
    259人看过
  •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
    2023-06-01
    197人看过
  •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具体规定如下:《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入伙、退伙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
    2024-01-03
    93人看过
  • 法律关于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一、合伙人退伙的条件有哪些?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
    2023-04-10
    29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征的比较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此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形式,拥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体现在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的形式,对企业的管理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与公司治理的区别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虽然它们在法律上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们也存在许多区别。其中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投资人与公司治理方面。
    2023-08-21
    34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1、普通合伙企业需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分配问题。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有合法约定的可按约定分配。二、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在合伙企
    2023-06-06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7
      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
    • 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分析 普通合伙企业与公司具有如下的不同:性质不同、投资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普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2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 合伙企业的全部承担比例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9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承担比例,应当由合伙协议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
    • 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清偿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3
      在我国,全体经营人共同出资成为一家企业,全体人共同经营,一起承担连带风险。全体出资人对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负债应该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但是自己内部可以按照之前签订好的负债后每个人需要承担的比例分担,或者也可以按照出资的金额比例来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