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屋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的费用要根据不同份额的计算。
消费者:买房面积想算明白不容易
王女士看中了两套销售面积相等但销售价格不同的商品房。经过反复权衡,决定还是价格第一,放弃那套户型稍好的,买那套便宜的。没想到,后来有懂行的朋友帮助算了一笔账,结果是这套看起来便宜、销售价每平方米4700元的房,反而比那套销售价每平方米5000元的房,实际上还要贵——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贵出147元。这是怎么回事?买房面积怎么算王女士要买的房,是每建筑平方米销售价格4700元的塔楼,共97平方米,房子总价为455900元。另一套房是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的板楼,也是97平方米,房子总价为485000元。看上去王女士买的房,比这套房每建筑平方米便宜了300元,总价少了近3万元,为什么算下来的结果反而贵呢?就是因为她忽略了一点,即公摊面积。王女士要买的塔楼,建筑面积是97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是20平方米,所以她实际上买到的套内建筑面积只有77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55900元775921元。而那套看起来贵一些的板楼,公摊面积是13平方米,这套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84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85000元84=5773.8元。算下来的结果是,销售价每建筑平方米4700元的房子,比销售价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的房子还要贵,即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要贵出5921元-5773.8元=147.2元。当然,一般来说,公摊面积多一些,可使公共地区如电梯间、楼道等宽敞一些,提高业主生活舒适度的服务更多一些。但大多数普通买房人最关心的是自己能实实在在使用到的面积,所以王女士的直接感受就是,本来想买便宜的,结果买了更贵的。您说要算明白这笔面积账是不是有点儿不容易?公摊面积问题多面积纠纷,是近年来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尤以公摊面积引起的纠纷最多,如公摊面积不明确、将不该公摊的部位列入公摊范围、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大、套内面积减少等。虽然有关管理部门为此出台了一些有关的管理规定,但买房人特别是初次买房的人,由于对有关的知识知之甚少,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不胜防,稍不留神,就可能落入不法开发商设下的面积陷阱。也有些买房人像王女士那样,没有弄清销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等一堆名词的具体含义和相互关系,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买了房,结果是后悔莫及。由于目前尚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使得一些开发商可以在公摊面积上巧作文章,侵害购房人的利益。如有的开发商故意增大可列入公摊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出租营利,使公摊面积增大,看起来房价不贵,实际上让买房人为此掏腰包。一位买房人向报社投书反映,他买的回迁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但使用面积仅57.2平方米,公摊系数明显太高。按套内面积计价势在必行据一位购房专家介绍,按建筑面积计价卖房的方法,是从香港传入广东,然后传入内地的。香港所以用建筑面积计价,一是香港多数房子比较小,价格高,用建筑面积计价,既显得房子单价低,又显得房子面积大;二是建筑面积体现了买房人的物权,公共部分的产权大家也分割了。而我们现在的情况则不同,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解决物权问题;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使房子的面积大小与单价高低更加简单明了。据一项调查表明,70%以上的买房人希望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这等于把尺子交到买房人手中,花多少钱买多大面积的房子,买房人一量便知。据了解,这个问题早已引起有关管理部门和有识之士的重视。本市有的项目在两年前就试行了“按套内建筑面积签约”的销售方法;一些业内人士也早已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外地一些城市已作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规定。广大购房消费者希望本市能够尽早取消目前这种按建筑面积计价售房的方法,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售房,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这样既可让买房人明明白白买面积,同时也能减少公摊中的“猫儿腻”,有效解决面积纠纷。链接《北京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第1285号)中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北京日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购房合同面积小于支付面积怎么办
100人看过
-
交房时发现购买的房子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多了怎么办
188人看过
-
买房面积多少合适,房子面积如何确定
102人看过
-
如果购买的房屋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标准,该如何解决?
325人看过
-
公摊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134人看过
-
储藏室面积小于购房合同怎么办
200人看过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
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超出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7在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房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
-
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买受人因房屋面积不符怎么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你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的,要求返还定金及利息,法院会支持的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
-
购房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购房合同面积约定不一致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条规
-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约定面积有差距,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样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8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应当如何处理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8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