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调账是否需要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6:54:08 301 人看过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的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纠正错误。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没有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单独明确规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以此为手段,进行刑法规定的犯罪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调账的方法有哪些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

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

(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

(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帐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账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如某企业某月多计材料采购成本20000元,生产领用一批,所领材料部分加工完成产成品一批,完工产品销售一部分,其10000元的错误额此时已进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之中。因此应按比例计算确定各部分相应的错误额,相应调整各有关账户,而不能将10000元的错误额全部调增当期利润。

原则上讲,分摊时应按产品成本核算过程逐步剔除挤占因素。但具体操作起来困难很大,计算麻烦,效率很低,不易推广。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较多地采用“按比例分摊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查出的错误额分摊率=期末材料成本+期末在产品成本+期末产成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说明:上式是一个基本计算公式,具体运用时,应根据错误发生的环节,相应选用某几个项目进行计算分摊,不涉及的项目则不参加分摊。一般说来应在出错环节或由出错以后的各环节进行分摊。如:在材料账户借方查出的问题,即多记或少记材料成本,要在上边公式中分母的四个项目之间分摊。在材料账户贷方查出的问题,即多转或少转成本的错误,应在公式中分母的后三个项目之间分摊。在“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额,也须在上述三个项目之间分摊,在“生产成本”账户贷方,“产成品”账户借方查出的数额,只需要在期末产成品,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分摊。

第二步:计算分摊额

(1)期末材料应分摊的数额=期末材料成本分摊率

(2)期末在产品成本应分摊的数额=期末在产品成本分摊率

(3)期末产成品应分摊的数额=期末产成品成本分摊率

(4)本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数额=本期销售工厂成本分摊率

第三步:调整有关账户

将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使企业的错误账务处理改正过来。需要说明的是,在期末结账后,当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错误数额,应直接调整利润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会计人员吗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是负责会计工作的人员,但职责和资格要求不同。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负责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人,如财务处处长;而会计主管是在有关机构中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因此,两者虽然相似,但职责和资格要求不同。 是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般就是指会计主管。会计主管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情况下,该负责人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比如财务处处长、财务科科长。而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情况下,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就是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因此,会计主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都是负责会计工作的人员,但是
    2024-01-05
    421人看过
  • 安装空调过程中发生意外,业主是否需要负责?
    买空调安装师傅摔死业主有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买家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那么不承担责任,由商场承担。安装师傅实际上受雇于商场,安装费用包括在空调价格里面,由于安装服务的难度不一,商场收取高空作业费,支付方式由安装业主直接支付给安装师傅,商场与安装师傅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商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一个业主买下多个车位合法吗小区一个人买下了多个车位这个是合法的。因为目前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任何的规定有明确说到个人不可以购买多个车位,也就是默认了个人可以购买多个车位来使用。如果一个人想把小区内所有车位买下,进行再次售卖的话,开发商是有权利不卖给个人的。在武汉就有一个业主,把小区内的五百多个车位买下来再售卖出去,并且是只卖不租,到最后开发商跟那个业主商量,同意把剩余的车位可以用租的方式给其他业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
    2023-07-09
    297人看过
  • 应收账款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需要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024-05-12
    415人看过
  • 是否需要对后爸负责?是否有养子?
    需要看情况。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儿子无经济收入对养孙子有没有赡养义务?儿子无经济收入且无其他财产垫付赡养费用的,则可以要求孙女赡养,如果有其他财产,则不可以要求孙子女赡养。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而不是孙子女的义务。只有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8-03
    259人看过
  • 外账会计是否违法?
    设立外账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如果因做假帐而偷税的金额达到一定数目的话,就会违法刑法,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这样的风险越来越大,不是很可取的办法。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想扩大规模,就必要实现两账合一。商业会计做账流程有哪些1.审核原始凭证(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2.填制记账凭证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3.复合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4.记账根据
    2023-07-16
    177人看过
  • 经办人是否需要对法律责任负责?
    经办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要看是否存在过错。买卖合同中,经办人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过错内的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经办人追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那么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办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逾期未抵扣发票应怎样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
    2023-07-03
    460人看过
  • 会计做假账是否会坐牢
    会计做假账如果构成逃税罪的会坐牢。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会计做假账,倒卖公司废品有什么罪会计人员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对会计做假账有如下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
    2023-07-28
    356人看过
  • 公司破产,债务是否需要负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申请破产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公司破产债务需要个人偿还公司的破产债务,不需要由不相关的个人来偿还,而是需要由公司和股东来偿还。公司应当以其全部的破产财产来偿还其债务,而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
    2023-07-03
    354人看过
  • 贷款被冒名,我是否需要负责?
    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证据的,所以得先仔细想想如何证明并不是本人而是被冒名贷款了。所以,需要跟贷款机构进行沟通,说明并非本人向其办理了贷款(要将自己什么时候丢失的身份证,什么时候补办的情况说清楚),且确保有丢失身份证后的补办记录。这样就不用负法律责任。而由真正冒用身份证的人负责,建议尽量报警处理。房子在地震中塌了贷款还要还吗地震中倒塌房屋要继续偿还房贷。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倒塌但是贷款并不消失,所以还需要继续偿还贷款。如果房子在交付之前房子倒塌的话,即便买房者向银行贷了款,但是因为实际上没有收到房子,所以损失全部由开发商来进行承担,其中包括支付的首付和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
    2023-07-17
    264人看过
  •  公司法律实体是否需要负责?
    这段文字讲述公司债务和股东责任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已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其财产具有对立性,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但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如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抽逃出资。在公司增资时,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需采取额外的措施。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已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哪些人需要承
    2023-08-29
    133人看过
  • 企业是否需要负责处理工伤?
    通常员工在工作中造成工伤是由人事部处理的。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职责很多,通常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年检的办理等等,我国原来负责人事和社会福利保险的由人事部和劳动局对口,现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伤也是属于该部门管辖。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把人事和行政分开,甚至成立专门负责保险、法律纠纷方面的部门,具体要以各公司的岗位设置为准。单位能扣押员工的人事档案吗?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事)档案作为手段威胁劳动者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实中,经常会有企业以员工在离开公司时不交培训费、不退住房、不交纳违约金等为理由扣住员工的档案不放,也不给办理有关手续,这种以非法的手段来纠正员工的违法行为,也是错误的。应该说,企业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员工档案。如果员工因为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企业的损失不辞而别,企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劳动争议仲
    2023-07-10
    227人看过
  • 儿子打人,爸爸是否需要负责?
    如果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儿子打人的,爸爸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者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吸治安处罚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儿子打人的,爸爸需要承担责任,其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爸爸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的,则可以减轻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024-05-11
    231人看过
  • 警察是否负责调解夫妻争吵
    警察不管夫妻吵架。夫妻吵架可以报警,但是警察只会调解处理。如果构成犯罪了,或者违法了相关规定,警方才会立案处理,并对行为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警察管理的部门警察公安局管理。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中华人民共
    2023-07-10
    94人看过
  • 白条入账的会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白条入账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未构成偷税的白条入账行为,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单位,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精神病人要负刑事责任吗?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有以下三种: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单位,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7-18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会计调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6
      会计调账,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会计调账是否要承担责任?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6
      律师解答 会计调账,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做假账会计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
    • 公司会计账目不清是由谁负责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负主要责任是否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是交通肇事吗如果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重伤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