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引诱卖淫罪(当对象为不满14周岁少女时,则为引诱幼女卖淫罪)或强迫卖淫罪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一、缓刑期间可以成累犯吗
在缓刑期间是不能成立累犯的。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二、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会受什么处罚
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三、定罪免处数罪并罚如何适用规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
(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4)折衷原则:对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吸收、合并、限制加重等不同的处罚原则。
-
强迫妇女卖淫获刑13年
95人看过
-
强迫妇女卖淫后该女又转为自愿卖淫的行为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330人看过
-
奸淫被拐卖妇女怎样认定
405人看过
-
严惩人贩子强迫妇女卖淫行为
405人看过
-
母亲强迫儿子女友卖淫,强迫卖淫罪判几年
459人看过
-
如何帮助已婚妇女摆脱拐卖强迫结婚的困境?
431人看过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
如何理解“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9从文字表述来看,“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行为显然也只能发生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行为人先有拐卖妇女的行为,然后在其被卖出之前,诱骗、强迫其卖淫的,才属于“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如果行为人先有诱骗、强迫妇女卖淫的行为,尔后起意将妇女卖出的,或者在妇女已被卖出、拐卖妇女的过程由此结束以后,又诱骗、强迫妇女卖淫的,对行为人应以拐卖妇女罪与引诱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实行并罚。当
-
-
拐卖妇女又强迫卖淫应该怎么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1、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应定性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处罚情形。 2、量刑标准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
-
拐卖妇女罪包含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拐卖妇女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属于各自独立的罪名,但是,“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该加重情形包括引诱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以及强迫卖淫罪的帮助行为,但只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
-
如果拐卖妇女, 儿童并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 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2如果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规定属《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