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一)特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个因素,主要包括: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在特殊侵权行为中,职务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且造成了实际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产品侵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责任、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监护责任等,根据侵权主体和损害事实的法定关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建筑物等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是根据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因此,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结合侵权主体、损害事实和法律的明确规定,参照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认定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责任承担原则。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1)加害行为,即行为的违法性
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
加害行为就是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的原则上可认定为违法,但有违法阻却事由的,比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则应排除其违法性。违法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2)损害事实,即具有客观存在的损害
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非财产损失,如人的死亡、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痛苦、疼痛)等。作为侵权行为构
成要件的损害事实须具备以下特点:损害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具有可补救性、损害是已经发生的确定的事实。依侵权损害的性质和内容,大致可分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财产损失,民法理论认为是指一切财产上的不利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施加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既包括积极损失,如人身伤害的费用支出,也包括消极损失,如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人身伤害,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施加侵害所造成的人身上的损害。具体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同时,对自然人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导致其财产的损失,如伤害他人身体致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精神损害,主要是指自然人因人格受损或人身伤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当然广义上还包括法人的商誉损失等。与其他损害不同的是,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司法实践也只是补偿责任。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则该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就称因果关系。理论上认定因果关系具体有三种方法:根据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认定;根据事件的客观性来认定;根据原因现象是结果现象的必要条件规则来认定。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仍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必要要件。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直接关系到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根据民法原理,过错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而实施行为的,为故意。行为人根据一般人的见识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为过失。一般认为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的水平的即构成重大过失。衡量行为人对其作为和不作为是否有主观故意或过失,应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进行确定,这也是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应当考虑的因素。
-
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311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389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323人看过
-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355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312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421人看过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典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 更多>
-
侵权行为的分类表现形式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9侵权行为的分类:1、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是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例:因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行为) 2、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根据致害人的人数不同,分为单独侵权行
-
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形式的表现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5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形式的表现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2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
-
哪些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3根据我国的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下几种:一、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