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单位应该承担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0:30:18 326 人看过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1、医疗待遇: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每级相差两个月)。

(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90%至75%的伤残津贴(每级相差5%)。

(3)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享受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的护理费。

3、工亡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享受40%至30%的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3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后工伤待遇应该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工伤待遇应该由公司承担,如果老板将公司已注销,或者转移资产,法律程序有两种方案,一是起诉公司股东(详见最高法院公布案例:公司注销,股东对劳动者工伤待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向社保基金申请先行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二、申请注销应提交的文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023-06-27
    154人看过
  • 了解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支付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待遇有: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残疾津贴;3、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4、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更高的工资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2023-07-02
    169人看过
  • 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有充分证
    2023-04-28
    2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转让后工伤待遇由新单位担
    老李是苍山某物流公司的一名老货运工,当初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7年5月,老李在一次搬运货物时,因货物从高空坠落,将其腰部砸伤。虽然单位没有给老李参加工伤保险,但经过他和家人的努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他认定了工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4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由于无法为老李安排适当工作,于是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2009年3月,物流公司进行了资产转让,没想到,新单位停发了老李的伤残津贴。老李多次找新单位交涉,新单位以原单位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转让为由,拒绝再为其发放伤残津贴。无奈,老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新单位继续为其发放伤残津贴。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
    2023-06-10
    93人看过
  • 单位支付工伤项目有哪些待遇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对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项目有哪些呢?(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
    2023-05-05
    3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应该找谁来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退休后在工地上受伤如何要求赔偿退休后打工受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标准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购买社保的,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二、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单位怎么赔偿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员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员工发生工伤经过医院的治疗,应该等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
    2023-04-07
    210人看过
  •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4、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
    2023-06-20
    74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项目假如用人单位参与了工伤保险的,当员工遭到工伤,经劳作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作能力判定的,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2)辅佐器具装备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医治费用;(10)工伤住院医治膳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作能力判定费;二、由用人单位付出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付出工伤的员工必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膳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员工住院医治期间的住院膳食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发给;经同意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规范报销。(2)罢工留
    2023-06-01
    467人看过
  • 在单位干了二十年应该包括哪些待遇
    能在一个公司干二十年,正常情况下应该与公司签定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要搞清楚,比较重要。现在产生了离职的想法,不管什么原因,想要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不要仓促地提出离职,而要做好准备,确保自己能获取最大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如果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某些违法行为还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如果公司不是以员工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哺乳期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原则上哺乳期如果员工没有错误是不可以开除的,除非员工严重违纪,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可以开除,不需要赔偿。如果无故开除哺乳期的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本人月工资,6个月到1年的,
    2023-04-11
    113人看过
  • 单位未缴社保费要自担工伤待遇?
    职工束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8级,单位因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已自行承担其工伤待遇。束某于2008年5月23日应聘到济南某餐饮公司从事面点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束某月工资760元。2008年7月2日中午,束某在单位操作压面机时,不慎被机器轧伤左手。医院诊断为,左手指挤压伤:皮肤裂伤、指骨骨折及屈指肌腱损伤。束某在医院住院治疗6天,2008年10月6日经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餐饮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后该工伤认定决定书被撤销。2009年3月10日,束某被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认定为工伤。2008年11月3日,经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餐饮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再次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后,认定束某为工伤,但餐饮公司至今未支付束某8级伤残工伤待遇。束某不得已诉至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出具解除劳
    2023-06-09
    56人看过
  • 事业单位员工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
    2023-06-20
    69人看过
  • 工伤待遇后期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一、在职情况下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离职情况下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何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目前尚无对此作出具体解释,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需要医治所花费
    2023-02-16
    430人看过
  • 员工未买工伤保险,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吗?
    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因为法律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员工工伤保险如何买,每月需要缴纳多少钱(一)单位新参保前置要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二)单位新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三)新进人员参保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
    2023-07-07
    219人看过
  • 单位在工伤待遇期间应当扣除工资吗
    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工伤需要停业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设区工伤职工考核合格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的,暂停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二,工伤期间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该怎么办。由于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可能存在差异,受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可能与上月受伤职工的工资福利不符。但无论如何,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停止或者部分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否则,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福利的,其行为是违法的,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此时,劳动
    2023-05-07
    491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类型,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
      1.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
    • 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还是本人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用人单位不申领的,职工本人可以去进行申领。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 有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
    • 用人单位承担哪些工伤待遇,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30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