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6:31:39 166 人看过

1、获得征地拆迁补偿的求偿权;征地补偿标准和详情的知情权;征地听证会的参与权;对征地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等权利。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一、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

1、政府征地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均未违法行为,经法院审理确认后行政行为违法后,将会给与被侵权人赔偿。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刑法中关于非法拆迁征地行为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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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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