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客户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5:13 150 人看过

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是:

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经营秘密又包括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经营方法等。

从中可以看出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一本电话薄或企业名录说是企业的商业密码,那是不成立的。只有通过自己搜集、整理、加工,使其具有不为公共所知悉的独特性,这样的客户资料才能有可能成为商业密码。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些客户资料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企业必须把这些客户资料做为秘密并且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保密培训、保密措施手段、保密协议等。如果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那这些客户资料就不构成商业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什么?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
    2023-06-18
    300人看过
  • 什么样的“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
    从字面上理解,客户名单是权利人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对象的集合体,属于权利人的一种经营信息,包括原材料提供者、产品的购买者等。但是,单纯的客户名称组合,很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客户名单,因为法律所保护的是一种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的秘密经营信息,这种信息竞争对手很难通过正常的途径轻易获得。因此,我们不能把客户名单理解为名称的简单排列。客户名单实际上还应包括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经营信息,这些信息因具体客户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体现了交易双方的个性。当权利人的客户名单受到侵害时,其受侵害的客体,不仅仅包括客户名单本身,还包括与客户名单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经营信息。若侵权人不掌握、不了解与客户名单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经营信息,实际上也无法达到侵权获利的目的。当然,如果单纯的客户名称组合符合商业秘密“秘密性”的要求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境外客户,由于其分布区域广泛,竞争对手一般难以获得。可见,受保护的客户名单的内涵应该包括两
    2023-06-18
    62人看过
  • 什么样属于商业秘密2020
    一、什么样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2、经营信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方面的信息。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哪些情况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
    2023-03-16
    456人看过
  • 日资企业商业秘密失窃案
    一、案情介绍李某是某大型日资企业销售推进部副部门经理,在其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有关公司经营及技术等方面信息,其中包括客户信息及产品设计等重要信息。上述重要信息对公司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李某按照公司要求,对进入该工作电脑系统设置了密码,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2006年2月15日下午,李某因外出有事,忘记将其工作电脑关闭,使得其工作电脑一直处于正常开启状态。就在当天夜晚及第二天零辰左右,李某的工作电脑多次并且大量被DVD光盘刻录,但李某与公司当时尚未发觉此事。2006年3月5日2时23分,李某收到了陌生发件人为nceal@21cn.com的电子邮件并贴付了李某工作电脑中被窃取的个人隐私照片,其内容是若李某不选择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就将附件中的李某的个人隐私照片予以公布。李某立刻向公司报告。二、处理过程若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被窃取,可能给公司造成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高层对此案
    2023-03-16
    67人看过
  •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
    商业秘密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作了较为严格的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995年月日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解释,详细列举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过去的要领外延相比,杂了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资源情报。在地方法规中,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商业秘密概念的属概念界定为技术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上海市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者5条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包括特定的原材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决窃、设计资料、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商业秘密的获得及占有有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内在原因。占有了商业秘密,就是占有了市场,把握了生存与发展权。所以,竞争对手往往为获取
    2023-02-22
    441人看过
  • 专利属于商业的秘密吗
    专利属于商业秘密。专利的商业秘密权的类型包括以下四点: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商业秘密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一般知识产权性相比,有其自己的特殊性。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要件不同商业
    2023-07-26
    174人看过
  • 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吗?如何识别
    公司的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由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图和内容组成的特殊客户信息,与相关公开信息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客户名单是否为商业秘密有以下规则:,“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由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交易习惯、意图和内容组成的特殊客户信息,不同于相关的公开信息,包括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单,以及保持长期稳定贸易关系的特定客户。”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客户名单是否为商业秘密有以下规则:1.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应符合商业秘密构成的一般要素;商业秘密的一般要素已在之前的“什么是企业商业秘密”中进行了分析,将不再重复;例如,a公司通过长期经营活动积累的客户名单,不仅包括从宣传资料、网站信息等公共渠道获取的企业信息、联系方式等知名信息,还包括客户需求等其他特殊客
    2023-05-07
    97人看过
  • 离职员工带走客户资料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查
    近日,浙江嘉兴市某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称该公司前员工高某离职时带走了公司的客户信息,用于他自己在杭州xx区开设的公司,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工商部门随即展开了调查。经查,高某离开原公司后,在xx区开设了自己的公司,而其经营的产品与原公司相同。工商部门调查人员还在高某的电脑发现了大量原公司的客户名单、进货渠道、价格底线、技术方案、产品下线等信息。从记录来看,自今年3月起,高某已多次向名单中的客户销售与原公司同类的产品。高某入职嘉兴市的公司前,曾与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表示,高某的行为已涉嫌侵犯该公司商业秘密。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嘉兴市南湖区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自今年南湖工商联合多部门开展护密维权专项行动以来接到的第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从以往的查处情况看,科技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发生商业秘密侵权的概率较高。据了解,我国的《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3-06-09
    103人看过
  • 关于企业会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是否违法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报警处理。一、会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违反了什么法律法律二、会计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
    2023-04-04
    434人看过
  • 商业秘密被泄露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能构成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侵犯商业秘密罪2001年10月,原西重所高级工程师裴擅自将工程的设计图纸拷贝到自己的电脑中。2002年8月,裴离开西重所到中冶连铸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裴将西重所的电子版图纸带回武汉的中冶连铸公司,该公司设计人员利用该图纸,在短期内就完成了四川和山东的两个项目设计。西重所技术人员在西安冶金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现中冶连铸公司委托该厂加工的四川和山东两家企业设备图纸中有西重所的标题和标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西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裴利用工作便利盗窃单位商业秘密,并提供给他人使用,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决裴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
    2023-07-05
    223人看过
  • 何为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
    一、何为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如何获得获得商业秘密(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
    2023-04-27
    341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一项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也就失去保护的意义。3、具有实用性。商业秘密区别于理论成果,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在其权利人手里能应用,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4、采取了保密措施。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着急的要件。私利人对
    2023-02-20
    270人看过
  • 商业秘密范畴:经营信息中的哪些内容属于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3)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4)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5)经营战略;(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商业秘密特征包括哪些1、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
    2023-07-20
    176人看过
  • 公司合同属于商业秘密吗
    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这个需要具体分析,而且作为商业秘密的公司合同,公司一般需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并与相关可能接触到这些合同的人员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一、不支付保密费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如下:1、加强门卫制度。门卫设防对来访者,验明身份,问清来访事由,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随便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必
    2023-03-2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属于商业秘密,那么成立商业秘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是: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经营秘密又包括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经营方法等。 从中可以看出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一本电话
    • 2022年客户名单都属于商业秘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3
      1、客户名单不全都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2、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包括商业秘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
    • 商业秘密属于全部秘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者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权利者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客户电话是商业秘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商业秘密(Bsiness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