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开车撞伤了行人,自诉的刑事案件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8:31:10 78 人看过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有哪些可以参考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

1)侮辱、诽谤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

(

3)虐待案(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

(

4)侵占案(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的)

(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

(

4)重婚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

5)遗弃案(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

第三章

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

第三章

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8)属于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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