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那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42:36 380 人看过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

1、在剥离之前,债务人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到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执行,但由于银行本身的错误未能核销,已经清偿的债权被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发生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者扣押物的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处置实现部分债权;

3、真正的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的,但由于缺乏借款合同等手续,伪造了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承认,或者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受让人因与转让合同不同的债权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发生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在转让过程中错误地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了掩盖不规范的贷款,自行转让资金偿还旧贷款,但未签订新合同,原手续仍作为转让时债权的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为由向银行提起诉讼;

5、债权转让前,由于银行原因难以实现债权,但转让时没有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履行义务为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一、债权转让的效力都有什么

债权转让的效力有以下几点: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

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给付,债务人也只能依其份额履行债务。构成连带债权时,应按连带之债处理。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部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情况等告知受让人,让与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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