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济制度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就是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恢复规则维护规则的权威性;其二就是对因违法行为给其他市场主体造成的损害进行补偿这种司法救济制度通常包括三个层次行政、民事和刑事这里的行政主要是指对那些法律禁止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这里的民事主要是指对受害当事人进行民事补偿;这里的刑事主要是指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
首先民事救济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有利于多重监督民事诉讼的提起者多为受侵害的当事人由于他们与侵害人之间有密切的利益关系因此他们会比行政管理部门更关注侵害人的动向更容易发现违规和违法的行为这样侵害人就处在了多重监管之下
2、有利于使真正的受害者受到补偿民事救济是由特定的受害人提出的如果胜诉受害人就能够得到实际的补偿
但如果过分依赖民事救济制度也会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效率不高与行政救济相比民事救济耗时较长成本较高不利于及时有效的解决利益冲突
2、法律效率滞后民事救济主要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只有在损害已经造成民事救济机制才开始介入因此民事救济制度有很强的被动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事补救的效果
3、惩罚力度不够由于这种民事救济主要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的这样对那些恶意的侵害人并不能有明显的威慑力不能起到良好的预防利益冲突的效果
4、存在滥提诉讼的危险当事人任意提起民事诉讼可能会诱使一些受害人利用侵害人比较注重名誉的弱点来滥提诉讼进行诉讼讹诈
与民事救济制度主要是维护特定受害人利益相对对于刑事救济制度而言刑事处罚的出发点不是维护某种特定的受害人而是维护所有受害人利益的公平性和完整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刑事惩罚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威慑性但是其局限性也很明显
1、与民事救济相比刑事制裁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一般采用无罪推定的原则举证责任通常在公诉人如果过分依赖刑事制裁可能会使得一些侵害人的违法行为因为证据原因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2、刑事证据的要求很严格很容易被有意破坏发现证据和收集证据也很困难这样就会使得刑事处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与民事和刑事救济制度相比行政救助制度有着一定的优势
1、管制能力民事活动的复杂性是有目共睹的与普通受害人和司法机关比较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违法的问题时有着明显的专业优势
2、管制效率行政监管相对于民事和刑事程序而言其灵活性和简便性显而易见
3、预防作用民事和刑事救济制度多半是事后救济而行政救济制度可以事前通过各种手段来预防有很好的预防功能
我认为这三种司法救济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只是要区别不同的情况合理使用有效组合
一般情况下侵害人存在刑事与民事责任并存、行政与民事责任并存、单独民事责任三种情况
刑事与民事责任并存如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提出公诉公诉机关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受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追究的是民事责任
行政与民事责任并存如殴打受害人公安行政机关对殴打人处行政处罚治安拘留、罚款等公安机关追究的是侵害人的行政责任;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与侵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追究的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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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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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8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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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是什么意思,司法救济的主要内容,司法救济的种类包括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 目前,我国有关司法救助制度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此规定中的司法救助,内容仅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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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清算权益怎么司法救济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1、公司可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方可公告公司终止。因此,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一般来讲,公司清算行为、注销行为及清算报告的效力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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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属于什么司法救济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2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 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 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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