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那么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违约责任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四个条件,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条件,缺一不可。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只要同时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中有约束力是怎么做的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附加义务有什么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添加随附义务,只要双方自愿添加,且符合法律规定,随附义务有效。附随义务,是指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而依法规定所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
500人看过
-
合同附随义务对合同解除的影响
357人看过
-
附随义务要不要求合同解除
222人看过
-
附随义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有哪些
157人看过
-
附随义务是不是合同解除的理由
438人看过
-
附随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异同
430人看过
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 更多>
-
违反附随义务的合同怎样解除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30附随义务不是双方明确约定的义务,是基于履行合同所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自觉履行的义务,如说明、照顾、通知、协助、保密等,属于履行合同所需的辅助性质的义务。 附随义务并未是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会对合同的诚信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未履行或履行不当附随义务时,一般不会涉及合同的法定解除,但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随义务违反该合同的内容可不可以自行解除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8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可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决意解除;违法附随义务是当事人约定的解约事由;或者因违反附随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等。
-
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是不是合同解除的理由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27附随义务不是双方明确约定的义务,是基于履行合同所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自觉履行的义务,如说明、照顾、通知、协助、保密等,属于履行合同所需的辅助性质的义务。 附随义务并未是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会对合同的诚信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未履行或履行不当附随义务时,一般不会涉及合同的法定解除,但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随义务不得对抗主合同义务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1附随义务是不能够对抗主义务的。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条件下签订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延伸出来的主要义务就是这个合同的主要点,如果是在合同中除了主要义务还有附随义务,这些义务通常都是为主要义务服务的,肯定不能够对抗主义。
-
合同的后续义务和附随义务怎么理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