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国家的工伤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42:41 145 人看过

如果公司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当认定为工伤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国家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国家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如果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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