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详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7:42:55 421 人看过

一、申请: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表格(女职工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男职工填写《南昌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异地生育的职工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

2.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书等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单位转账账号

6.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产检门诊发票及对应检查结果原件

9.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门诊病例、发票。疾病证明书等原件

女职工生育:提供1~8项材料

女职工施行计生手术:提供1~5项材料

女职工施行门诊计生手术:提供1,3,4,5,10项材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提供1~9项材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行计生手术:提供1,2,3,4,5,9项材料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行门诊计生手术:提供1,3,4,5,9,10项材料

(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上述材料的证件均指夫妻双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期限:职工产后(或施行生育手术)半年之内

受理时间:每月1~2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必须具备的条件:职工再生育前,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职工生育符合《生育法并符合国家、省、市的生育政策

二、受理

1.不予受理:审查材料后,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出具《一次性告知单,经科长确认退回申请材料

2.退回补正:审查材料后,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一次性告知单,经科长确认退回申请材料

3.受理

三、初审

1.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将可疑材料交科长确认后移交稽核科审查

2.将稽核科认定的不予受理材料经科长确认后退回申请人并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将稽核结果告知参保单位

3.若无可疑材料,根据《三大目录结算医疗费,录入结算数据

4.合法各项津贴

5.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复审

1.复审结果经科长审核过后,打印《南昌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及《南昌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汇总表

2.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终审

1.将《南昌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汇总表报分管处长复审,再报处长审批

2.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六、移交转账

1.将《南昌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汇总表、职工医疗费发票、单位转账账号等材料移交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支付并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2.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七、办结归档

将申请人的其他材整理完毕后,于次月15日之前交付档案室,并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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