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法程序为
1.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3.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
4.剩余法,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5.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方法。
三、能否抵押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不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n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n (三)海域使用权;\n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n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n (六)交通运输工具;\n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n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土地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事程序
149人看过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351人看过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
38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2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
124人看过
-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49人看过
-
简述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通过程序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8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1、 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 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 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30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8生效日期: 2002-09-28发布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的改革,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已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
-
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6土地使用权的个人转让是合法的,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承包期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件的所有权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