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款能否被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22:02 477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否被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款能被执行,但在执行时,需要保留必须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项目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导致伤残的,还需要加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导致死亡的,不再有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其他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进行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执行不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一、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需要写明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处理机关,负责人,双方当事人信息,交通事故事实与责任,然后以双方当事人签字,公安机关盖章。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023-03-05
    4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理赔款能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理赔款赔偿多少应该根据具体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具体赔偿有: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生病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吗不属于。意外伤害赔偿范围要分情况确定:1、遭受人身损害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2、因伤致残的,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前两项的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
    2023-03-29
    1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主拒不执行民事赔偿后是否可判行
    一、交通事故车主拒不执行民事赔偿后是否可判行是的,坐牢与赔偿并不等同。前者乃是基于犯下的刑事犯罪而被判处的刑罚,而后者是民事上负责的支付经济损失。这两者在本质上并无法相互取代。若日后他的财产状况得以揭示,那么你就可以随时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具体来说,如果已签署的法律文书要求他履行相关义务却遭到拒绝,你便可以申请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若针对他的资产调查后,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执行的部分,法院将有权暂停执行此案,直到确认他具备了执行的财力资源之后,就可以恢复审判程序。再者,若他蓄意逃避法院的判决,那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的处罚,甚至可能触犯到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尽管这种状况可能类似于银行的烂账、死账,但请您放心,只要他能够工作,就有可能使他被迫执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2024-05-03
    486人看过
  • 楚雄州交通事故执行赔偿标准
    一、楚雄州交通事故执行赔偿标准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
    2023-06-08
    1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被撞方能否主张全责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被撞方能否主张全责赔偿交通事故中被撞方能否主张全责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二、交通事故赔偿起诉全责书内容有什么?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2023-10-12
    4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解决后,法院能否继续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法院强制执行过后如果没有执行完毕的还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款?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
    2023-07-23
    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能赔偿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2、也就是说如果是工伤也是交通事故,工伤和交通可以同时申请赔偿,但是我国的政策各地执行不太一样,一般是采取总额补差的办法目前北京的政策是不能拿双份的,工伤实行补差的原则。京高法发[2021]112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
    2023-02-13
    231人看过
  • 2022职务行为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能否追偿
    一、职务行为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能否追偿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有重大过失的,单位可向重大过失责任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车辆没买保险没年检,发生交通事故要负全责吗实际中,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跟车辆是否购买保险,或者是否进行年检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并且,根据造成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按以下划分责任:1、一方
    2022-09-21
    12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期间交通费是否能全部赔
    一、交通事故赔偿期间交通费是否能全部赔交通事故赔偿期间交通费可以全部赔。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否该赔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因为受伤导致耽误上班或者上班不能,受害者要求误工费赔偿就是合理的,侵权人应当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2024-02-04
    255人看过
  •  能否要求额外赔偿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的范畴内,您可以提出主张。否则,这是不合法的。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 通 事 故 可 以 要 求 额 外 赔 偿 吗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2023-09-17
    180人看过
  • 能否取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根据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在自愿真实的情况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能反悔且应按协议自觉履行。即在正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就遭受的损失和结果的处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和签订赔偿协议后,双方应该自觉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能撤销吗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如能够协商解决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进行撤销办理。另外,如果对方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023-07-06
    1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否能代领
    律师解答:可以。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代领,如果受到车祸伤害的当事人因为自己身体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车祸赔偿金,受到车祸被伤害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写明委托那位近亲属带领。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赔下来后,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赔偿金交给本人即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5
    47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能否被强制执行
    一、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能否被强制执行交通事故调解书不能强制执行,协议的内容主要是交通事故的经过,只有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才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
    2023-08-26
    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是否可以被纳入遗产执行程序?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被执行,因为死亡赔偿金不算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死者的遗产。交通事故赔偿能作为遗产吗交通事故的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因为遗产应该是当事人生前的合法收入,但侵权赔偿款的性质非常特殊,这不是正常的收入。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去世了,针对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这些赔偿款,不同的赔偿款有不同的分配方法。1、财产损失费:被损失的财产原来是谁的,就应该给谁。2、治疗费:谁垫付的就应该给谁。3、误工费等:按照实际发生进行分配。4、赡养费赔偿:这是对死者生前赡养对象的赔偿,包括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赔偿,每项赔偿是有确切的金额的。该赔偿金应该由赡养对象按照各自的赔偿金额进行分配。5、丧葬补助费:谁花钱办的丧事,就应该归谁。6、死亡赔偿
    2023-07-06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否能够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
      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是能执行的,但在执行时,需要保留必须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否申请先予执行,交通事故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可以申请,但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申请先予执行的条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 被执行人交通事故赔偿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可以执行,但执行时需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收入。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否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可以执行,但执行时需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收入。
    • 2022年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否可以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执行,但在执行时,需要保留必须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