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实施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7:40:07 383 人看过

可以减刑情形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什么情形可以减刑假释

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提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2、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减刑、假释的程序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由罪犯所在分监区依据罪犯考核结果提名,监区长会议同意,提交狱政科审查。

3、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审核委员”研究后,提交监狱长审核。必要时,由监狱长办公会议审核。驻监检察员列席审核委员会会议。监狱局狱政处复核,提交局长决定。必要时,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监狱局十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减刑的种类有哪些减刑的方法有哪些
    减刑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因有悔改表现而减刑,和因有立功表现而减刑。下列情况能够减刑: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等情况。减刑的条件有哪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
    2023-08-10
    241人看过
  •  刑法中减刑的实质条件与实现方式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根据刑法规定,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 刑 法 减 刑 实 质 条 件 是 什 么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
    2023-09-29
    106人看过
  • 发明专利实施的形式有哪些?
    一、发明专利实施的形式有哪些?《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人实施由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是专利实施中最常见的方式。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可以是专利权人自己独立实施,也可以是专利权人将专利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是以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需要指出的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仅仅是把专利权中的使用权转移给使用方,专利权人并未发生变化。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
    2024-01-30
    158人看过
  • 专利的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哪些以及专利有哪些作用
    一、专利的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哪些专利的实施许可的方式有:1.独占实施许可。即受让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2.普通实施许可。即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影响任何第三方与让与人订立相同标的的合同;3.排他实施许可。即受让人在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享有使用让与人的专利技术以制造、销售产品的权利。二、专利有哪些作用专利有以下作用: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三、专利申请流程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
    2023-06-28
    378人看过
  • 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抵押有哪些方式
    一、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以下几种: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注意,采用折价方式,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3.变卖方式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二、抵押有哪些方式抵押有以下几种方式: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
    2023-06-29
    409人看过
  •  绑架罪的刑罚有哪些可以减轻的方式?
    绑架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正常情况下,绑架罪的刑罚会受到减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则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若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若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则不少于25年;若死缓后减为有期徒刑,则不少于20年。绑架罪正常情况下的刑罚减轻:-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则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若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若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则不少于25年。-若死缓后减为有期徒刑,则不少于20年。 【 绑 架 罪 刑 罚 与 减 刑 】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与 死 缓 的 刑 期 比 例绑架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行为。对于绑架罪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犯绑架罪,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9-08
    248人看过
  •  探讨死刑的实施方式和过程
    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但其他方法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执行死刑前,审判人员需要验明罪犯身份并讯问其是否有遗言,然后交付死刑。同时,执行死刑时不允许游街示众或侮辱罪犯人格。在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等。如果要使用其他方法,都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前,审判人员要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其是否有遗言,然后再交付死刑。执行死刑时,不允许游街示众、或作出其他侮辱罪犯人格的行为。从枪决到注射死刑注射是指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在执行前,死刑犯不会根据其罪行进行执行方式上的区别对待。目前,我国依然以枪决为主,只有在已全面实施注射死刑的省市,死刑犯才有自主选择的空间。有资格注射死刑的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通常使用的三种药品是: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
    2023-10-10
    215人看过
  • 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形式
    一、一般实施许可又可称为“普通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即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二、排他实施许可也可被称为“独家实施许可”或“部分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已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三、独占实施许可又被称为“完全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和以约定的方式对所许可的专利享有独占性实施权。其他人,包括许可方自己都不得使用该专利。四、分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又称为“再实施许可”,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同意,在被许可的范围内将专利权再全部或部分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五、交叉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为“相互许可”,是指两
    2023-06-15
    450人看过
  •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减刑的限制有哪些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一、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减刑规定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准予减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根据我国法律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
    2023-02-25
    319人看过
  • 作为,实施方式
    经济犯罪
    作为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就行为人自身的表现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实施方式:(1)利用自己身体的作为。无论是利用身体的哪个部位的动作,只要符合作为的特点,就是作为的具体实施方式。比如,行为人既可以是利用四肢,拳打脚踢的伤人、杀人,也可以是口出秽言的侮辱,眼神示意的教唆。(2)利用身份条件的作为。行为人利用自己所具有的特定身份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除了利用职务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之外,还可能利用职务的便利实施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3)利用物质工具的作为。这种作为方式的特点是,行为人利用工具的某种属性作用于犯罪对象使对象产生某种改变从而侵害或威胁犯罪客体,是一种最常见的作为实施方式。物质工具的种类很多,除了刀枪棍棒、绳索毒药等普通作案工具以外,各种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都可能成为实施危害行为的工具。(4)利用自然力的作为。自然力是指水火雷电等自然现象。在现
    2023-06-11
    134人看过
  • 探望权的实施方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探望权人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权如何得以保障探望权的行使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时间和空间上提供了与子女交往的途径,能使子女全面得到父爱和母爱,及时纠正其成长过程中的人格偏差,保证其心理方面的健康成长。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虽然家庭破裂了,但是其社会细胞的功能不能丧失。探望权的行使就是用法律规范来保证离异父母对他们子女的继续抚养和教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06
    101人看过
  • 资产重组的实施方式:减债及债务处置
    中国的国有企业正面临着一个规模空前的债务危机。进行改制和重组,对于负债累累和处于债务危机的企业而言,这些改革很难推行,任何投资者都会对巨额的债务望而却步。不减债,改革将很难有实质性突破。目前,减债方案通常有:1.债务大赦。国有流通企业的部分亏损是国家有关政策的结果。所以,债务重组时,企业只承担由于经营不善所造成的债务,政策性呆帐一笔勾销,或由国家财政部承担2.债权股权化。债权转股权,既减轻了流通企业负担,优化了企业资产,密切了银企关系,银行也可通过企业未来收益收回贷款,这种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方法在西方也很普遍。今后在我国也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日益被广泛使用。对于我国企业的不良债务和隐性债务,国家主管机构可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企业债务(主要是指严格界定基础上属于国家应该承担的债务)的转换和重组以及银行债权的清偿,包括债权的转让以及债权——股权转换等各种方式,避免金融
    2023-06-09
    468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实施方式:坐牢是否必要?
    有期徒刑要坐牢。有期徒刑的范围:1、长期有期徒刑,是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是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期有期徒刑是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在一定场所被监禁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执行地点一般是监狱,判处有期徒刑的人也不会因保外就医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在监狱执行刑罚。有期徒刑是否能吸收管制?有期徒刑不能吸收管制。1、犯罪分子在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吸收拘役。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因为管制没有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所以在需要关押的刑期执行完毕后,仍然需要执行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2023-07-05
    491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实施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方法的内容: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民生工程的监管。4、突出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责任追究种类哪几种责任追究种类包括行政、刑事、民事责任三种。具体如下:1、如果需要追究行政责任适用《行政诉讼法》和其他行政法律的规定。2、如果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规定。3、如果追究民事责任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2023-07-20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抢劫罪的实施减刑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4
      抢劫罪可以减刑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
    • 债权质押有哪些实施方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质押财产折扣,或者优先考虑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的价格。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拍卖、出售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由债务人清偿。
    • 实际施工人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实际施工人维权的方式有: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4.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专利许可实施的方式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独占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普通实施许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 实施合同有效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2
      订立合同的有效方式主要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书面形式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