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其性质发生变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42:09 199 人看过

债权转让后其性质不发生变化,债权转让只是债权人发生变化,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一、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是否可以豁免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不可以豁免。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

二、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行为是否是无效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是无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如何认定的

债权转让是债权债务转移中的一种方式,一般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原来即使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也并不会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只是此时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如果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进行了清偿,那么也视为债务履行完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如何跟随股权转让变化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1、股权内部转让。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改变,但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权。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况。股权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与上述情况相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是外部债务人,则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讨论:(1)外部债务人取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债务人,债权债务混为一谈;(2)外部债务人取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有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成为当前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如何解决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解决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的问题: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
    2023-07-05
    336人看过
  •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不做了可以赔偿吗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指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想做,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用人单位使得劳动者违反真实意思表示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25
    169人看过
  • 专利权转让后,原转让方的使用权变化
    专利转让后,继续使用,在一般意义上讲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原专利权人将专利转让后,又与现专利权人签订了有效的许可实施合同,那么继续使用是可以的。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在有效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将其所有权利让与他人。属于技术转让的一种。转让后专利权主体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不再对该专利享有任何权利。专利权可以转让吗?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
    2023-07-20
    315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有哪些法律性质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
    2023-04-21
    309人看过
  • 股权对内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将如何变化呢?
    转让人在将内部股权进行转让时,原本所能获得的收益权将会失效,并且无权再对股权进行分配,只是外部的债务人仍需执行偿还义务,而重新获取该股权的受让人则根据法律规定替代转让人获取该股权的收益。一、公司股权应该如何进行转让股权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另一种是外部转让,即股东把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一个原本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人。内部转让只需要转让双方同意即可;外部转让则需要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行,而且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二、查封股权如何处置?股权又称为股东权益,是股票持有者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会按照股权的数量计算并且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于各个公司或者个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对股权查封的,具体来说,如何查封股权呢?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
    2023-03-05
    229人看过
  • 变卖质押车是债权转让么
    一、变卖质押车是债权转让么汽车质押到期债权不转让合法。《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质权未登记会怎么样质权并不一定要登记才设立,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交付动产时生效。但如果质押需要登记的财产,质权自登记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2023-06-08
    2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公司章程是否会发生变化
    股权质押是否会改变公司的程序取决于公司章程,在实践中一般不需要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5-08
    77人看过
  • 不能转让的债权性质是什么
    按照一般的规则,具有如下特性的债权类型是被禁止进行转让的:首先,非法债权;其次,那些严格依据个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产生的债权;再者,以特定身份或关系作为继承基础的债权等等。至于除了这些根据债权本身性质而无法进行转让的债权之外,还有一些同样受到限制的情况,那就是那些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不可转让的债权,和那些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8-19
    438人看过
  • 何种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的
    一、何种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的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还要注意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注意事项是什么债权转让的法律注意事项: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
    2023-11-13
    382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转变为商品房以后,性质变化了吗
    一、经济适用住房转变为商品房以后,性质变化了吗尽管您购入的是一套经济适用房,但请注意,即便是经过转让转变为商品房属性,其本质依旧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无论如何变革,其经济适用房性质无法发生任何改变。若该房产已居住满五年,购买此类住宅则无需遵循特殊规定,任何有意购房者皆可前来尝试。购买此种二手经济适用房时,需按照常规支付1.5%的契约税与5‰的印花税。此外,您无需额外支付成交金额3%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如您所购房屋尚不满五年使用年限,那么在购买此类住房时便需按照原有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进行办理。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买房屋前,务必先前往相应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经济适用房能否转,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2024-03-19
    15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将该债权转让的,质权是否该一并转移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一财产转移给债权人的占有,后者掌握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一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履行责任时,必须归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物品,优先赔偿所得价款。质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质权一并转移。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合法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权转让是合法的。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023-08-18
    169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的责任是否有所变化?
    债权转让,保证人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保证人,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转让后应该如何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后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通知债务人:一、口头通知。但是这种方式日后难以证明已经通知了债务人。二、书面通知。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三、短信通知。但是短信作为电子证据,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书面通知更复杂。四、邮件通知。实践中最好选择书面方式通知债务人;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8-11
    124人看过
  • 土地权利性质转让
    拆迁安置房
    权利性质有出让和划拨,性质是出让的房子。在房屋再出售时,不用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划拨性质需要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不动产证上是“出让/存量房产”是正常的,是住宅产权,但是如果是划拨这样的就麻烦了,转手需要补土地出让金。出让是继受取得,代表土地是开发商出让所得;存量房产一般则是已经出售过的房产,就是之前它是二手房买来的,代表曾经过户过。部分开发商现房出售也算作“存量房”。权利性质出让动迁房是什么意思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
    2023-07-11
    54人看过
  • 公司转让之后发生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转让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依法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依法转让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的约定债权转让是否进行公证都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的!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
    2023-07-2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能不能发生性质转变变成刑事诈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8
      债权债务能发生性质转变,是能转变成刑事诈骗。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行为涉嫌诈骗,建议尽快报案处理。涉嫌诈骗,建议马上报警维权。
    • 债权人对债权进行转让,保证人的责任会发生变化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7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受到折价变更以及债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变化如何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31
      债权转让后,债权由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享有,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当对债权的缺陷负责。 债权转让是指债务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转让和合同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的现象。
    • 房屋性质发生变化我能起诉开发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按照购房合同,如有违约可以起诉维权。。。
    • 债权转让的债权性质和特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3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