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5:31:17 481 人看过

涉外因素,是指我国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含有的国际因素。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被告人或被害人中有外国人(含无国籍人,下同),二是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在外国或者涉及外国国家、组织、公民利益,三是适用法律方面涉及外国法律或有关国际条约及协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3)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涉外刑事诉讼与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又称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不同。根据有关规定,涉外案件是指以下两类案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中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7条至第10条规定情形的中国公民犯罪或者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案件。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是指中国司法机关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涉外刑事诉讼是指刑事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下同)或者某些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这两种情况。涉外刑事诉讼包括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但又不仅指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不是涉外案件,但由于案发时或案发后的一些特殊情况,使得这些案件的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或者需要在国外进行。例如,目击案件发生的证人是外国人或虽是中国人,但诉讼时已身在国外;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国外等。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这类案件数量会逐年增多。这些案件,在诉讼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不同于其他非涉外案件,可能要请求外国司法机关协助调查,或者需要向外国申请引渡犯罪分子等。从这方面讲,这些案件的刑事诉讼与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有共同的地方,故应一并予以研究。把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同于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不全面的。

涉外刑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

即使中国司法机关接受外国司法机关的请求,协助他们调查取证、查缉罪犯,也应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中国关于涉外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极不完备的。中国1979年颁布、1997年修改并实施的刑法和1979年颁布、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只有7个条文涉及涉外刑事诉讼问题。这些条文只是对涉外刑事诉讼的原则性规定,并未明确规定涉外刑事诉讼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步骤。这种状况与中国不断深入进行的改革开放形势和涉外刑事诉讼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极不适应,国家很有必要加强涉外刑事诉讼方面的立法工作。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司法机关进行涉外刑事诉讼,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颁发的部门行政规章。这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行政规章目前约有20多种,其中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等文件系统规定了涉外刑事案件程序外,其他均是对个别问题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国人犯罪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概念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依据诉讼参与人同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可以将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公民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向司法工作人员了解同必须由自己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的某些情况;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翻译人员除外);有义务遵守各项法律的规定,服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指挥等。一、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概念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与
    2023-03-19
    447人看过
  • 减刑的概念与程序
    一、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二是将原判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缩短。减刑不是改判。改判是对错判的纠正,即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照二审、复核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将原判决撤消,经重新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减刑则是在原判决正确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具体表现,按照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减刑也不是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在判决宣告前,对具有减轻情节的犯罪人,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量刑方法。其与判决已经确定、在刑罚执行中的减刑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在我国刑法中确立和贯彻减刑制度是有
    2023-06-19
    76人看过
  • 军事刑事诉讼概念的特殊性
    军事刑事诉讼是国家刑事诉讼制度中不可或缺、特殊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军事刑事诉讼制度的健全、先进、公平与否,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着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完整、周密及发展水平,而且直接关系到本国的国防和军事利益能否得到全面充分的实现。因此,对军事刑事诉讼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版将陆续刊登《试论军事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殊性》一文的部分内容,以期引起军内外法学工作者的关注。“军事刑事诉讼”,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出版的各类法学词典中都寻找不到现成的概念。1993年11月出版的《军事法学词典》将其表述为:“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和军事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为揭露、证实和处罚军职人员的犯罪所进行的活动。”由此可见,“军事刑事诉讼”的内涵有四个显著特点。一、军事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军事司法机关。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军队中专
    2023-06-11
    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概念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为了真正保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办案,以达到确保刑法的施行,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根本目的,必须制定一部内容详尽和明确的刑事诉讼法。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有哪些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
    2023-08-15
    377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一般概念?
    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哪些1、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2、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
    2023-07-20
    37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概念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代表诉讼概念程序是怎样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2023-04-16
    280人看过
  • 涉外行政诉讼的概述
    涉外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我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者外国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均不属于外国组织。涉外行政诉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受理并经过审理作出的行政案件;二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根据条约或者协定,以裁定的方式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并予以执行的行政案件。涉外行政诉讼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涉外性。由于行政诉讼的
    2023-06-06
    182人看过
  • 涉外收养公证的概念
    涉外收养公证,是指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已经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登记的涉外收养关系予以公证。与国内收养一样,是否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由收养关系当事人自主决定,如果他们要求办理公证,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即使只有一方当事人要求办理公证,也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涉外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的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为: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由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与外国收养人共同办理收养公证;丧失父母的孤儿的近亲属(即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时,由孤儿的近亲属与外国收养人共同办理收养公证;当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时,由社会福利机构的负责人与外国收养人共同办理收养公证。应当注意的是,涉外收养以收养协议与收养登记为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依法成立。因而与国内收养一样,收养公证并非涉外收养成立的必备形式,属于法定形式要件之外的选择性形式
    2023-06-05
    56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概念定义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解决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纠纷的特点是具有涉外因素,因而这类纠纷案件属于涉外纠纷案件。我国《仲裁法》对何谓涉外仲裁未作明确规定,只是在该法第7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中明确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发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4条的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均为涉外民事案件
    2023-06-12
    440人看过
  • 法院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及自身特点是什么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三)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四)刑事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以达迅速审判的目的。如审判组织的简化,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化、审理期
    2023-04-21
    3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
    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2023-05-05
    335人看过
  •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概念
    一、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概念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概念是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违背管辖的规定,管辖了其无权管辖的案件或者认为其他司法机关更适合管辖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审查权的法院提出要求该司法机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或更适合管辖的司法机关管辖的主张。二、被告管辖权异议原告可撤回吗被告管辖权异议,原告可撤回,但需经法院准许。申请撤诉确实是当事人对其诉权的自由处分,但《民诉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无规避法律、无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等特定的情形出现,法院原则上都应裁定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但本案原告的撤诉发生在被告已提出管辖异议的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审判权的归属问题。而法院对原告撤诉申请的审查确认,既是对原告诉讼的程序审查,也可能涉及对原告诉讼的实体审查。裁定准许撤诉是审查以后的实体处理结果。撤诉与判决、调解一
    2023-05-22
    312人看过
  •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刑事)
    第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的主要特点如下:1、它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不论是当事人上诉,还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使提起上诉或者抗诉,也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2、它是重新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得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通过重新审判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以维护正确的判决裁定,纠正或撤销错误的判决裁定,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第二审人民法院的作3、它是终审程序。上诉制度与审级制度之间
    2023-06-11
    336人看过
  • 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实际上,小额诉讼程序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前者与一般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在这个意义上,各国的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如法国的小审法院(注:法国的小审法院只受理3万法郎以下的民事案件,其前身是治安法官制度,设在都市各区和乡镇,不仅受理各类民事案件,而且专属管辖消费者破产案件。)、德国的地方法院(注:德国地方法院(初级法院)管辖1500马克以下的一切案件,以及有关租赁、旅馆与旅客、货运、家畜、抚养费、非婚生子女等方面的纠纷。)及其简易程序都属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范畴。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进行司法改革,把简易、便利、快速、低廉作为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目标,因此,简易程序开始普遍受到重视。当代小额诉讼程序(即狭义小额诉讼程序)此时作为一种新型程序应运而生,其建立不仅是基于对民事案件进行分流处理,减轻法院负担的一种构想,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
    2023-04-27
    42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国人犯罪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外国人犯罪与中国人犯罪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同时,中国法律也规定了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对于外国人犯罪的定罪... 更多>

    #外国人犯罪
    相关咨询
    • 涉外票据的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 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享有的待遇。即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享有和承担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同样内容、范围与性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能因其外国人身份而增设权利或减少义务,也不能因此而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
    • 涉外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刑事诉讼的审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涉外刑事诉讼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外国人犯罪的涉外刑事案件,应由与中级人民法院相适应的公安机关负责。 二、起诉 检察机关提出公诉的涉外刑事案件,必须按照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三、审判 1、强化辩护与代理; 2、强化公开审判; 3、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4、及时通报外事部门; 5、诉讼期间特殊性; 6、判决和裁定。 四、执行 特殊之处: 1、对驱逐出境的执行; 2、对外国籍罪犯
    • 监视居住在诉讼程序中的概念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民事诉讼立案执行程序的概念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1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