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借贷行为包括什么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1:16:07 220 人看过

无效借贷行为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一、借款合同怎么确认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

4、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法律效力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借贷合同有效还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公民与非金融企业均具有订立借贷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借贷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3、公民与非金融企业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借贷合同。

三、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话,则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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