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做兼职的劳动者,也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当然,做兼职不签署劳动合同,一定要选择口碑不错的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范,才能将发生劳动纠纷的风险指数降到最低限度。
一、签约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地方?
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比如合同的签订方具有法人资格,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工作的内容也是合法的,合同的签订程序也是合法的,而且是双方是自愿的。
要看清合同的细节,比如合同不仅要规定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而且还要规定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最后是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这些条款都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某一项缺乏都会给后期的维权带来不利。
如果是兼职合同,通常只约定劳动报酬,而不涉及社保和公积金等项目。
一定要擦亮双眼,对其中的规定一定要看看是不是合理,有些单位习惯用一些霸王条款,一般只对对方提出要求,不规定自己的义务。
如果发现合同中有不合适的地方,一定要当面提出来,不要等合同生效之后再提出来,就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一般发现合同对自己不利,不要轻易签字,即便当事人非常在意这份工作,报酬也很可观,但是如果对方在合同上做了手脚,会让当事人付出了劳动也拿不到应有的报酬的。
合同一般一式两份或者一式三份,要保存好自己的合同,一旦日后发生争议,利用合同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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