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管理办法的条款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8:03:07 224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一、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有哪些?

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土地以租代征违法了哪条法律条款
    触犯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以租代征土地不合法。以租代征将征地补偿款包装成土地租金、是对合理拆迁补偿的逃避,其不具备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行为属于违法。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使用集体土地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
    2023-08-13
    27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土地被政府征用之后,我们是可以按照土地的征收面积以及土地的使用还有土地上的一些不动产获得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会以补偿款和土地的方式给予我们,但只要没有太大的出入一般我们都不会去追究这些问题,大多数人关心的是土地征收款的发放问题,因为发放的时间长了会导致生活受到影响,不知道合适能够领款的话就无法对钱财进行规划,那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呢?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发放征地补偿款支会的法定时间是“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
    2023-06-02
    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及其管理办法的合法性
    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有较大变化:一是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如: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增加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等,二是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如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等等。2.《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严格界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一、签劳动合同都是空白的合同是否有效空白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
    2023-06-22
    89人看过
  • 2023最新征地补偿款管理办法是什么
    最新征地补偿款管理办法是什么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就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也是保证农民收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要求,“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各级农业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决定》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核算,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
    2023-05-08
    2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条款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条款(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要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三)、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四)、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
    2023-06-18
    467人看过
  •  土地法77条的条款解析
    这条规定旨在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规定数量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行为进行处罚。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农村村民建房的住宅用地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为;农村村民占地建住宅,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未办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行为。这条规定旨在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行为进行处罚。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农村村民建房的住宅用地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为;农村村民占地建住宅,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未办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行为;农村村民骗取批准,占地建住宅的行为。骗取批准,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表现为许多不同的方式,例如,故意弃耕,以使耕地荒芜,然后将耕地谎称为非农用地,以此“绕”过农用地转用审批,这种行为应当属于骗取批准的行为。 土 地
    2023-09-20
    80人看过
  •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条例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是指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是指护护湿地生态系。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余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以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
    2023-07-06
    336人看过
  • 有违反《典当管理办法》以下条款行为的
    第四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第五条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第六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关闭、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时,应当在15日前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或者向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的备案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第七条在铁路、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第八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
    2023-04-24
    493人看过
  •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贷款条件的
    一、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贷款条件的(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4)用途合规合法。(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小额货款公司属于金融企业还是准金融企业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从金融企业的定义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和不允许办理结算业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企业。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审批过程、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业的规范和要求,
    2023-04-23
    89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的账目管理指南
    首先明确一点,被征收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么土地补偿款也应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另外集体经济组织也是全体成员组成的,那么间接的也就属于其成员所有,因此征地补偿款一般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一般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偿的,各地规定当然也不一致,有的集体留下土地补偿的20%到30%,用作全体村民的公共积累和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事业,另外的剩余的70%到80%的土地补偿款,当然如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所有土地补偿款都归个人,也是可以的。毕竟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自治组织,有分配表决的权力。征地补偿款是通过财政国库支付到收款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支付征地补偿款时:借记经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土地补偿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如果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通过资金申拨到行政单位账户,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政拨款收入;支付补偿款时,借记经费支出--其他
    2023-07-02
    85人看过
  • 管理人员保密条款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在劳动合同法之前,我国就已经存在对特殊职位的竞业限制。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限制,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等,上述人士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自营或为他人经营竞争企业或竞争性业务。而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所适用的人员源于企业与劳动者的约定。企业与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必须事先与职工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而且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如没有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条款就缺乏设立的依据
    2023-06-05
    66人看过
  •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中的条件是什么
    (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三)贷款担保有效;(四)属于周转性贷款。一、贷款合同到期后该怎么办贷款合同到期后应按时偿还贷款。暂时无法还款的,可以支付贷款利息的,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延期。逾期还款的,贷款人将依法向借款人收取到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贷款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贷款合同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逾期还款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最后提醒,贷款到期后,贷款应按合同及时偿还。逾期违约,进入国家信用调查系统的,可能严重影响银行等信贷机构的贷款申请。二、贷款买彩票这会违法吗当事人使用贷款而来的钱款购买彩票,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应当按时对该贷款依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进行偿还。《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2023-03-23
    447人看过
  • 征地批复生效时间的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以上就是征地批复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的相关内容,征地批复的有效时间是两年,我国法律规定严禁限制土地,对于土地需要合理的利用,不能浪费土地资源,所
    2023-07-04
    132人看过
  • 协议管辖权的法律条款
    一、协议管辖权的法律条款协议管辖权的法律条款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内容,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协议确定管辖权的条件协议确定管辖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地。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书面协议合同书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三、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要按照如下规则确定管辖法院:1.原则
    2023-06-06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款管理监督管理办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审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监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审计、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进行审计、监察和监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一)个人征信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二)个人征信机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三)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立分支机构的3年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分析和经营方针等;(四)针对设立分支机构所作出的内控制度安排和风险防范措施;(五)个人征信机构最近3年未受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六)拟任职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材料。中国人民银行
    • 《土地管理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06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进行了多年筹备。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大量有关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其中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土地征用范围、征地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的问题是代表议案中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的,也是现行土地管理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今年两会期间,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曾告诉媒体记者:《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此前已经酝酿了四五年,其中涉及到对农民集体
    •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有什么条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3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有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及条款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从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入手,积极开展民间借贷业务经营风险控制培训班,合理控制信贷风险。建议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增加对担保行业的投入。同时,共同培养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建立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补偿机制和再担保体系,商业银行应提高担保基金放大债权,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控能力,增强担保行业高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可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增加财政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