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6:10:07 469 人看过

直接计算滥用职权实施前现有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金额,不应包括滥用职权滋生的预期利益。《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是结果犯,要求主体不仅滥用职权,而且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意见》

为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司法实践,现就办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经济损失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提起公诉前追回的经济损失,在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时不予扣减。但犯罪嫌疑人主动挽回或者积极协助挽回的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民事途径挽回的经济损失,在处理时一般应当予以扣减。

二、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民事途径取得了确定的债权,但债务人无实际履行债务能力的,不应认定为已经挽回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债务人无实际履行债务能力:

(一)人民法院就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裁定、仲裁机构的裁决作出中止执行裁定,经过二年仍无法恢复执行,或者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

(二)债务单位已经关停,或者虽未宣告破产,注销工商、税务登记,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的;

(三)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明确表示无履行债务能力的;

(四)债务人有其他确无履行债务能力情况的。

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挽回的经济损失,在认定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时不予扣减,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但提起公诉前,被告人或者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已经通过民事途径,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取得确定债权,并在一审判决前得以履行的,应当予以扣减。扣减后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四、因违规借款、贷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本金损失和利息损失(含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必须支付的利息、应取得而无法收回的利息)。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上级机关。

2001年9月12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应按照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
    2023-03-19
    129人看过
  • 国土滥用职权案怎么计算经济损失
    一、国土滥用职权案怎么计算经济损失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中没有被破坏土地面积的标准,需要做损失价值鉴定。通过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可以从被破坏土地所产出农作物损失的价值,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所需费用以及违法者自身投入的损失等三个方面对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以被破坏土地农作物损失价值作为土地损失的价值。被破坏的土地原本属于耕地,按照正常情况种植农作物有经济收入,但被非法占用后,种植条件被毁坏,无法进行耕作。此时,可委托具有农作物损失鉴定资质的园艺师,根据被破坏土地原本种植的农作物类别、每亩年均产量、农作物损失的时间长短、恢复地力所需的时间、费用等综合因素做出鉴定。通过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所需费用来确定土地损失的价值。耕地被非法占用后,受到破坏,无法作为农用地使用。若要恢复土地可耕种状态,必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此时,可以通过计算恢复土地原状所需的费用来
    2023-03-17
    82人看过
  • 造成损失能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一、法律上的刑事追诉期中断的条件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二、超过7天死亡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超过7天死亡通常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如果被害人在受到伤害之后,超过七天才死亡的,死亡原因是受到伤害,那么施加伤害的行为人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伤者因为交通肇事而受伤,只要相关鉴定机构能证明,被撞人死亡与事故有直接关系,也是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一、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1
    2023-03-26
    422人看过
  • 车损如何确定对方经济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需要进行赔偿。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租来的车被撞对方全责怎么赔一、租来的车被撞对方全责怎么赔1、租来的车被撞对方全责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2023-07-11
    42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这就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对于物质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根据《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进行把握,但对于非物质性损失的认定,则须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笔者认为,非物质性损失可从以下方面来把握:。(一)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所谓严重损害国家声誉,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对外交往中,或者在有关涉外工作中,滥用职权,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对外形象。严重损害国家声誉,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正确把握:1、由于行为人的滥用职权行为,在国内外产生不良舆论,以至于
    2023-06-11
    166人看过
  • 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公众问: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赔偿经济损失?陈志群律师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我们要注意,实践中要分析该责任产生的原因,如果完全是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的,并且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很难要求劳动者赔偿。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只要是劳动者原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同时注意“个人原因造成的”和“劳动合同有约定”两个条件。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司法解释:滥用职权经济损失的惩罚措施
    直接计算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数额,而不应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7-05
    35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贿罪中造成经济损失
    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损失的认定方法。出于不同犯罪目的、采用不同犯罪手段的行贿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类型不同其认定方法也不同。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从而采用不同的认定方法。1.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方法。比如为进行走私、偷税、骗税、骗汇、套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可以按照其实施走私、偷税、骗税、骗汇、套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利益来认定,具体来说就是走私等的赢利额、偷逃的税款额;为非法办理金融、证券业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的,可以从非法办理的金融、证券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引发的后果来认定,比如贷款、担保或承兑造成的银行或证券经营公司资金的损失等,这些多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往往有相关的账目可查,比较容易认定。为了申报项目或骗取专项资金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行
    2023-02-24
    40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造国家经济损失一万四干元怎样处置
    一、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怎么判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
    2023-03-08
    105人看过
  • 滥用职权造成300万损失怎么量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2023-04-17
    380人看过
  • 殴造成轻伤,如何确定精神损失赔偿?
    殴打造成轻伤,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根据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根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根据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根据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被丈夫殴打造成轻伤能不能要求赔偿?被丈夫殴打造成轻伤能要求赔偿。被打致轻伤,已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伤情要件。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项目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
    2023-07-11
    458人看过
  • 如何估算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估算经济损失赔偿如下估算经济损失赔偿:经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惩罚性赔偿+费用支出其中,惩罚性赔偿是指由于侵权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时间等因素而增加的赔偿金,通常用于惩罚侵权方的恶意行为和预防同类侵权行为的发生。费用支出是指因维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经济赔偿金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简单地按照公式计算。另外,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二、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1.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2.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3.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2023-08-14
    33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造成重大损失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滥用职权罪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包括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2023-02-10
    36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经济损失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就可认定为数额巨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4
    35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滥用职权罪造成的损失应该怎么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8
      滥用职权属于职务犯罪,构成犯罪一般要求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自己掏钱上交,用于弥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 造成多少经济损失算是滥用职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0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
    • 滥用职权犯罪造成损失是谁的赔偿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或者其他单位的损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由国家财政予以负担。 2、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3、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滥用职权如何认定损失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8
      1、直接计算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数额。 2、损失金额包括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和由此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 3、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2022年渎职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谁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或者其他单位的损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由国家财政予以负担。 2、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从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的犯罪。 3、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