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18:35:26 160 人看过

一、无效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如何

对于无效合同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因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因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因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因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行使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为保证合同的稳定性,因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需要行使撤销权的,受损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并以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为保证合同的稳定性,因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需要行使撤销权的,受损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并以合同相对方对被告或者被申请人。 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的一种,是指当诉权人认为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文件存在重大遗漏、错误或者不当之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原诉或裁决的权力。在行使撤销权时,诉权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诉或裁决存在重大遗漏、错误或不当之
    2023-08-22
    58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权利通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一、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1、解除合同的通知可否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对方前可以撤销;(2)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不能撤销了,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期限和要求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2023-07-10
    50人看过
  • 不行使撤销权合同有效吗
    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就有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股权转让协议能撤销或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2023-03-11
    140人看过
  • 房产预售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一成不变,亦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进行撤销。此外,若双方协商无果,还可选择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之道,即通过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被撤销:首先,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处于困境、无法做出明智决策的情况下,利用此种弱势地位与对方签署了合同;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再次,如果一方或第三方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得对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最后,如果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也有可能被撤销。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形,同样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
    2024-05-13
    180人看过
  • 需要知道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意思表达,另一种是诉讼。以意思表达的方式为之。也就是说,撤销权人通知对方撤销合同的意思,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当可撤销行为的对方已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应以对方的意思表示。以诉讼的形式,即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方可撤销合同。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这种合同可以被撤销。欺诈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除此《民法典》规定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
    2023-07-13
    152人看过
  • 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3.当事人属于撤销权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三、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
    2023-06-23
    13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如何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故撤销权也称撤销诉权。2、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4-04-25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撤销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1)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如何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符合下列条件: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义务;3、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何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
    2023-07-25
    7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行使追认权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三者的法律效力各有不同,其次是三者形成的原因不同。效力待定合同行使追认权的行使只需要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者行为人明示或者默示作出即可,如果法律规定需要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主要是合同的效力以及形成原因不同:1.合同的效力(1)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2)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在被权利人确认后则是有效合同,具有履行的效力。(3)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2.形成原因不同(1)可撤销合同形成的原因是重大误解订立、显失公平。(2)效力待定合同形成的原因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无权代理行为人订立;法
    2023-06-04
    22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及撤销权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如下: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
    2023-05-06
    345人看过
  • 民事误解撤销权该如何行使撤销权的行使措施
    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可以依法撤销。一、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因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因胁迫而签订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
    2023-06-28
    293人看过
  • 应如何行使合同无效请求权
    对于合同无效请求权的行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方始有效。”似乎也认为合同无效的权利与解除权一样为一种形成权,只要单方面作出即可。但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理论及《民法典》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因此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确认合同无效。只要是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都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于某些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又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并无必要去宣告其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认定其无效。这并不是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
    2023-03-06
    218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应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并且善意相对人需要在被代理人追认合同之前予以撤销。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则合同对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一、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无权代理的撤销权是什么无权代理的撤销权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
    2023-06-2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怎么行使撤销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9
      对于无效合同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可撤销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06
      1.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若合同双方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订立,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然而,若有一方利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则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乘人之危者则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2. 撤销权行使期限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 撤销权行使方式 若享有撤销权的一方知道撤销权的事由
    • 对于无效合同怎样行使撤销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对于无效合同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何撤销无效合同债务人的撤销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该合同具有明显的违法性。 3、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 4、所以,无效合同不涉及债务人能否行使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的问题。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由谁行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般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撤销权,行使方式是: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2、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 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