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11:51
433 人看过
3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①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②赠与房产。
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省略了这个环节可以省钱吗?
大多数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取的公证费用要与实际受益额(房价)挂钩,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房价本身数目不菲,公证费用也就动辄成千上万。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按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办理遗嘱公证费用为100元/件,确认遗嘱效力为400元/件,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
如果想要继承价值一处价值200万的房产,为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的事实,需要支付的公证费为200万X2%=4万,所以,新政策实施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这个政策无疑可以节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哪些情形须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
224人看过
-
三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399人看过
-
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31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情形有哪些
323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产变更登记情形有哪些
292人看过
-
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
2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继承
词条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遗嘱继承
最新文章
#遗嘱继承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11、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 (1)夫妻间相互更名(即由一方更名为另一方)。夫妻双方一同到房产所属建委去办理;双方写一份共有权合同; (2)夫妻间非正常更名,离婚。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 2、房屋继承引起房屋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3、房屋买卖引起房屋产权变更。房
-
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1、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 (1)夫妻间相互更名(即由一方更名为另一方)。夫妻双方一同到房产所属建委去办理;双方写一份共有权合同; (2)夫妻间非正常更名,离婚。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 2、房屋继承引起房屋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3、房屋买卖引起房屋产权变更。房
-
不动产变更登记的情形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
-
不动产变更登记有哪些情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这些情形: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
房产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房产登记公证程序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7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申请房产登记要公证吗,是什么申请房产登记要公证吗,不是所有房产登记都需要公证的。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经过公证。主要内容如下: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