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3:52:04 223 人看过

一、认定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指南

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

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

3.侵犯网页著作权的行为:抄袭和淡化。

4.侵犯内容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传播和复制。

5.以链接为手段的行为:深层链接和加框链接。

6.埋设关键词的行为:争夺注意力。

二、反不正当竞争需要什么证据

限制竞争案件的主要证据:

1.当事人据以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文件、通知、通告、合同等文书资料。

2.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目的起止时间、方式、过程、范围、后果以及经营收入、违法所得、纳税情况,是否使用了强制手段等。

3.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重点同上)。

4.与涉案行为相关的票据、帐册等有关资料以及经当事人确认的经营收入、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5.其他相关材料。

三、如何提起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诉讼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
    2023-07-03
    81人看过
  • 法定不正当竞争的10类行为
    1、混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限制竞争行为(1)独占地位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2)政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3、商业
    2023-04-16
    125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
    2023-03-17
    23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行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局限性及其立法完善
    (一)现行法律的局限性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之时,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环境下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竞争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随着网络商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与网络新生技术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站在了规范竞争行为的立场上,却没有立足于对新生技术的保护方面。其二,由于网络广告模糊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经营者的界限,因此,对于网络广告主体的确定问题,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短得不够有效。另外,该法还缺少对网络服务商在发布虚假广告中和网页开发商在关键词广告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的规定。其三,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量新型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已远不能满足需要。(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网
    2023-06-08
    317人看过
  • 不正当网络竞争的类别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如下: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如何减少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二)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
    2023-07-10
    25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采用假冒或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利用贿赂性销售进行竞争的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损害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违反本法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与1993年实施的现行法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完善。焦点:如何遏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草案根据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第一,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
    2023-07-29
    355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德国于1896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单行法,并于1909年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内容便是加入第1条“一般条款”(所谓一般条款,是指规定执法机关在法律具体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外认定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件的抽象或者概括的规定,该条款对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进行了界定:“在商业交易中以竞争为目的而违背善良风俗者,可向其请求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从德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第1条的内容来看,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具备以下4项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从事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商业交易”中。“商业交易”的概念应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任何一项以任何方式旨在促进任何一种商业目的的活动,都属于发生在商业交易领域的活动。这种商业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的商业目的,也可以是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商业目的。在商业交易领域的活动,不仅包括一切商业营业,而且包括律师、医生、艺术家、建筑师,科学家等自
    2023-06-08
    205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的网络时代
    3Q大战、3B大战,这都是在互联网业界耳熟能详的战役,随着近期法院正式宣判,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话题又被人所热议。据了解,在近期宣判的官司当中,奇虎360分别需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向百度赔偿45万元。对此,有媒体统计,从2010年至今,奇虎360连续遭遇11场败诉,创下中国互联网公司官司败诉之最。其中包括,在2006年,360因恶意引导用户删除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软件,被法院判处不正当竞争赔偿3万元。2010年,360恶意卸载百度工具栏,被法院判处赔偿百度38.5万元。同年,360安全卫士因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贬损金山产品声誉造成不正当竞争,被责令赔偿30万元。而在2011年知名的3Q大战中360不正当竞争罪名成立,法院判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而奇虎360方面也发表声明称商业竞争过程中会产生诉讼,企业有胜诉也会有败诉。近期360确有败诉的案件,也有大量胜诉的案件现将360近期胜诉
    2023-06-05
    84人看过
  • 互联网络与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络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新市场,这个市场虽然是虚拟的,但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激烈程度却比真实市场环境下有过之而无不及。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形式,网络经济同样受市场竞争规律的支配,与传统交易一样,网络交易也需要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交易秩序。但竞争永远具有双重性,既包括正当竞争,也包括不正当竞争,网络环境中阻碍信息产业发展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现有法律是否可得以适用在互联网发展初期曾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现在人们已达成共识,普遍认为如果网络环境下的竞争秩序失去规则的约束,网络交易就会失去安全保障,最终将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为IT产业创造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但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制定的,当时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特定经营模式与传统环境下的区别,因此,现在用该法来调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显得捉襟见肘,法律的滞后性再一次凸显出来。虽然就其本质及法律的可适用性而
    2023-04-24
    450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竞争形式。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竞争结果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竞争程度较低,竞争手段可以在表面上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相反,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竞争参与方: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而正当竞争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参与者。2.竞争结果:不正当竞争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者竞争程度较低;而正当竞争则相反,能够提高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竞争手段:在表面上,不正当竞争可以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竞争参与方竞争参与方是指在某个市场领域中,与主角竞争的各种力量。这些竞争参与方可以是其他企业、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在竞争中,每个参与方都试图获得优势并占领市场的一部分。竞争参
    2023-10-15
    418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
    2023-06-07
    249人看过
  • 整治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策建议
    随着网络经济日益发展,恶意抄袭网页、强制用户接受、挟持网络舆论评价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显现,严重扰乱了公平公正经营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监管整治,严惩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是恶意抄袭网页行为。网页,是由网页制作者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进行重组及艺术性再造设计而成,具有独创性,凝聚了设计者的心血,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见,知名企业的网页,或者知名网站的网页,不仅本身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些存在注册商标权的,往往还潜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而部分网络不正当竞争者公然将他人的驰名标识擅自设置在网页上,甚至直接抄袭他人网站的设计,使用户误以为其登陆的网页就是他人的知名网页,以获取更多的点击量非法盈利。二是强制用户接受行为。一方面,强迫用户接受产品,如部分软件不经用户许可恶意安装在电脑上,且无法卸载或无法完全卸载
    2023-06-09
    279人看过
  • 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违背交易客户的意愿,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迫交易客户接受不愿接受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行为的主体为销售经营者,因为只有销售经营者才有条件实施搭售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实施违法搭售行为的过错。实施违法搭售的行为人一般具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主观上具有过失的情况。3、行为人实施了违法搭售的行为。4、给其他交易客户造成损害事实。是否给其他交易客户造成损害事实,是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如未造成损害事实,则应当承担停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民事责任形式。
    2023-04-24
    334人看过
  • 修法规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4年至今的十年间,共有79件互联网行业内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其中,数量排在第一的是涉及安全产品(包括安全软件、安全插件等)的案件,涉及网站经营和搜索服务的案件排在第二位和第叁位。近日,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发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观察报告》,对自2004年以来发生于互联网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在互联网迅勐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上演着一场又一场互联网大战,3Q大战、3B大战、3狗大战,从口水战直到诉讼战,但最终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埋单的是数以万计的消费者,他们因为互联网企业的恶性竞争而受到波及。如何让互联网领域有序健康发展,企业实现良性竞争达到共赢局面,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却是一个至今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老难题。四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高发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不断发展,互联网公司竞相加速业务扩张,扩大市场份额。而随着竞争的激烈化,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突出
    2023-04-24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竞争不正当是指哪些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进行欺骗性交易、存在商业贿赂、虚假广告等情形,或者侵犯到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虚假销售等等,这些行为都会给受害人造成损失,被法律明令禁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是如何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为了保障网络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繁荣,必须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由于互联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比较短,我国在规制网络市场秩序方面积累的经验不够丰富,可用于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
    • 网络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
      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仿冒标志或者采用其他的虚假的标志从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网络经济时代,利用网络,传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仿冒行为有了新的表现形式: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二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误导消费者。三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是指以捏造事实、歪
    • 竞争法如何认定不正当销售行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通过不正当有奖销售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并不是现实世界中的专利,网络环境下变相的不正当销售行为也大量存在。特别是一些门户网站、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等为提高访问量、吸引会员、增加广告收入,而向访问者推出类似于“天上掉馅饼”的活动,只要访问者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就可能通过每月的抽奖活动获得巨额的奖励,如一部汽车、甚至一栋房屋。《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24日
    • 2022年禁止网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2
      1.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2.法律依据:《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第一条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支持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