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有的表现方式是什么如何进行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4 17:53:18 454 人看过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侵犯他人姓名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姓名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侵犯姓名权有的表现方式是什么如何进行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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